2017年09月18日16:20 來源:新京報
新京報快訊(記者劉洋)今日(9月18日)上午,新京報記者從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易勝華處獲悉,其團隊已擔任翟欣欣的法律顧問,處理其與蘇享茂自殺事件有關的一切法律事務。同時,易勝華根據翟欣欣的授權,發表聲明,要求個人及媒體停止對她的侵權。
“剛接受委托,正在研究材料。網上有大量捏造的信息,今天之前主動刪除,我們既往不咎。從明天開始,我們將固定證據,追究法律責任。”新京報記者上午聯系律師易勝華,其表示,翟欣欣目前面臨巨大的壓力,已無法正常生活和工作。
聲明全文:
1、 我們將根據事實和法律,嚴格遵守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全力以赴維護翟欣欣女士的合法權益。我們正在認真研究翟欣欣女士提供的證據材料。
2、 蘇享茂先生自殺事件發生后,翟欣欣女士基于“死者為大”的傳統風俗,默默承受外界對自己的誤解和人身攻擊。盡管面臨巨大的精神壓力,翟欣欣女士沒有做出任何解釋和說明。
3、 由于信息不對稱,絕大部分網友出于樸素的正義和善良的本意,對蘇享茂自殺事件發表看法。無論對此事件持何觀點,我們都表示理解。
4、 我們注意到:少數網友使用違法手段進行“人肉搜索”,泄露公民個人信息,嚴重干擾翟欣欣女士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部分媒體(包括自媒體)捏造、散布虛假事實,對翟欣欣女士進行侮辱、誹謗。這些行為已經構成侵權,甚至涉嫌刑事犯罪。
5、 我們建議:上述個人、媒體立即停止對翟欣欣女士的違法行為,刪除侵權信息,消除不良影響;各網絡平臺主動刪除侵害翟欣欣女士權益的信息。在2017年9月18日24:00之前停止侵害、刪除侵權信息的個人、媒體和平臺,我們不再追究其法律責任。
6、 我們將于2017年9月19日0:00開始,搜集、固定有關證據,追究侵害翟欣欣女士合法權益的違法人員、媒體、平臺的法律責任,決不縱容。
7、 由于本次事件涉及到翟欣欣女士和蘇享茂先生的大量個人隱私,我們將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接受任何媒體的采訪。必要時,我們將通過新浪微博“@易勝華律師 ”,對有關事實進行澄清和說明。
8、 我們了解到:蘇享茂家屬委托的代理人,是我們尊重和信任的優秀律師同行。我們愿意虛心請教、充分溝通,幫助雙方當事人及其家屬消除誤會、化解敵意。我們相信,通過雙方律師的共同努力,本案一定會回歸到理性和法律的層面,最終得到妥善的解決。
翟欣欣,WePhone開發者蘇享茂前妻。
2017年9月,因被其前夫在他產品中自述其婚姻經歷后自殺,引起各方關注。9月15日,王寶強離婚案律師張起淮接手蘇享茂自殺案。
(原標題:律師:翟欣欣看到我所寫馬蓉案文章找我代理 幾乎未收費)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受到社會各界持續關注和討論的程序員蘇享茂自殺事件又有新的進展。” 看法新聞找到易勝華律師“關于程序員自殺的文章”,文章中稱:這一年來深陷輿論漩渦的王寶強之妻馬蓉,和他的前經紀人宋喆,以及蘇茂享的前妻翟欣欣。
9月7日,WePhone創始人蘇享茂跳樓自殺,蘇在遺書中說,是前妻翟欣欣逼死自己。事件發生沒多久,翟欣欣就被部分憤然的網友進行了人肉搜索:資料、照片等被曝光。
記者從盈科律師事務所了解到,易勝華現任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權益高級合伙人律師、盈科北京刑事業務部主任。
近日,全市律師工作會議召開,會上透露,今年,我市將設立鄭州律師維權管理平臺,建立律師不良執業信息披露和查詢制度,推進律師制度改革,健全律師執業保障機制,規范律師執業行為。
近日,全市律師工作會議召開,會上透露,今年,我市將設立鄭州律師維權管理平臺,建立律師不良執業信息披露和查詢制度,推進律師制度改革,健全律師執業保障機制,規范律師執業行為。
司法部于前不久出臺了《關于建立律師宣誓制度的決定》。2010年中辦國辦轉發的《司法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0]30號)中明確提出,要實行律師從業人員誠信宣誓制度,出臺決定是貫徹落實中辦發[2010]30號文件的一項重要內容。
2010年中辦國辦轉發的《司法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0]30號)中明確提出,要實行律師從業人員誠信宣誓制度,出臺決定是貫徹落實中辦發[2010]30號文件的一項重要內容。
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于3月4日(星期五)上午11時在人民大會堂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由大會發言人傅瑩就大會議程和人大工作相關的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現在我們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一個律師隊伍的健康成長,對各項法律的正確實施、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都是不可或缺的,都是非常重要的。
與此同時,國家建立律師執業資格考試制度,設立律師執業的基本準入門檻,并制定《律師法》,將“律改”成果以國家法律的形式予以固定和強化。其二,再次證明政府對律師隊伍真的很愛護,以至于許多人長期指斥政府對律師的監管不足、遷就,乃至“縱容姑息”;
今年1月1日,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正式施行,新法首次將“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總則。司法解釋第155條規定,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于7月底完成了對《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征求意見稿)》的起草,并下發全國法院系統內部征求意見。因而,希望相關部門能打破“閉門釋法”的窠臼,盡快公布相關司法解釋和規章草案,面向全社會征詢意見,以問計于民,接受監督。
因為一張照片,37歲的廣西律師吳良述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照片中的吳良述,頭發齊整,拎著皮包,如果不是敞開的襯衣和被撕扯至露出大半條右腿的西褲,他看起來就像任何一個普通上班族。
今年4月,“律師”郝某文到深圳市寶安區檢察院檢務大廳申請閱卷,引起了工作人員懷疑。隨后,工作人員向轄區派出所報案,并與郝某文所代理案件的承辦檢察官溝通,要求郝某文再次到該院遞交相關材料,找這個機會抓捕他。
趙運恒律師向晚報記者講訴了他所經歷的事情經過。2013年9月13日 北京 不出意外的話,李某某等5人涉嫌犯強奸罪一案將在本月作出判決。記者:庭審之后,李某某一方多次指責其他4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所作的有罪辯護違背職業倫理。
調查結果如下: 經過聯合調查組調查,確認本起事件系律師到法院立案過程中因法警濫用強制手段引發的事件。6月3日,有媒體報道:律師吳良述到廣西南寧市青秀區法院立案未果,卻在該院信訪室內遭法警毆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