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6月07日17:29 來源:人民日報
“半裸”律師
日前,南寧公布“律師在法院信訪室被打”事件初步調查結果。調查結果如下:
經過聯合調查組調查,確認本起事件系律師到法院立案過程中因法警濫用強制手段引發的事件。
——事件過程中不存在毆打吳良述律師行為。現場監控視頻顯示,法警對吳良述所實施的搶奪手機(導致其褲子被扯爛)、背后控制、關門、放倒在地、腳踏胸口等動作,發生在一分鐘之內,目的是為了強制檢查其手機內有無未經準許的錄音錄像,且法警在拿到手機后立即松開對吳良述的控制,并沒有傷害的故意,不屬于毆打。
——在法院申訴信訪場所不能錄音錄像,但青秀區人民法院法警存在濫用強制手段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維護人民法院申訴信訪秩序的意見》(法〔2014〕347號)(以下簡稱《意見》)第七條的規定:“申訴信訪場所應當配備物品寄存設施,申訴信訪人員,應當將所攜帶的具有拍照、錄音、錄像功能的設備予以寄存。未經準許拍照、錄音、錄像的,司法警察應當予以制止,刪除拍錄內容,并可以對行為人予以訓誡。”因此,在法院訴訟服務大廳、信訪接待室未經準許是不能拍照、錄音、錄像的。根據上述規定,青秀區人民法院法警有權在該院訴訟服務大廳、信訪接待室等場所制止、刪除未經準許的錄音錄像。但法警在沒有證據證明吳良述錄音錄像的情況下,用強制手段檢查其手機,超出了可以使用強制手段的法定授權范圍,是濫用強制手段的行為。
為此,聯合調查組提出5點處理意見:一是青秀區人民法院向吳良述律師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二是青秀區人民法院依法向吳良述律師出具接收立案材料的憑證,并依法及時告知立案審查結果。三是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啟動責任調查程序,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向社會通報結果。四是青秀區人民法院嚴格落實立案登記制度,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五是青秀區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及合法權利。
6月3日,有媒體報道:律師吳良述到廣西南寧市青秀區法院立案未果,卻在該院信訪室內遭法警毆打。在此過程中,吳良述手機屏幕被摔壞,右腿褲子被撕爛,胸部有紅印,手指多處受傷。吳良述說,法警用腳踩過他的胸口,他襯衣上還留有腳印。
此事件在各大網站、微信、微博等媒體迅速傳播,廣受各界關注。
因為一張照片,37歲的廣西律師吳良述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照片中的吳良述,頭發齊整,拎著皮包,如果不是敞開的襯衣和被撕扯至露出大半條右腿的西褲,他看起來就像任何一個普通上班族。
律師吳良述到廣西南寧市青秀區法院立案未果,卻在該院信訪室內遭法警毆打。雷震稱,法院對律師吳良述提起訴訟的案件并沒有不予立案,只是要求其留下材料,按規定在7天內等待回復。
今天廣西南寧青秀區檢察院正式向吳良述律師送達了《信訪回執單》,決定受理吳良述律師關于法官及法警對其侵權的投訴。
靈寶市陽平鎮是三門峽市人口最多的鄉鎮,社會矛盾糾紛相對較多,去年該鎮通過“四個狠抓”化解矛盾構建和諧,取得了良好效果。自去年以來,全鎮排查化解矛盾糾紛92起,信訪總量較往年下降42%。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來信、來訪、電話、網絡是受理群眾信訪舉報的主要渠道。中央紀委信訪室是如何受理來信舉報的?今天,我們透過鏡頭帶你了解。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來信、來訪、電話、網絡是受理群眾信訪舉報的主要渠道。來訪接待窗口工作人員對反映問題屬于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受理范圍的群眾發放來訪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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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氛圍,保障“兩會”順利召開,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將在“兩會”期間持續加強監督檢查。
昨天,中紀委披露2014年的幾項重點工作,其中,將厘清省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職責權限,并明確向黨務部門派駐紀檢組的時間表。中紀委今年還將督促指導地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落實關于完善中央和地方紀委派駐機構統一管理的指導意見,研究提出有關原則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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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目前,30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14個副省級城市紀委、監察廳(局)已開通官方網站,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網站群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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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今天從北京市紀委獲悉:經報請中央紀委組織部同意,北京市委常委會研究通過,北京市編辦批準,北京市紀委機關、監察局內設機構進行了改革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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