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已服刑近二十年,但其始終拒不認罪,堅持申訴。
4月13日,84歲的貴州天柱縣人周德英終于等來了一個讓她興奮的消息—貴州省檢察院向貴州省高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書,認為她兒子楊明在1995年殺人一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此時,楊明已失去人身自由20年。
楊明的申訴代理人、北京市同翎正函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磊說,這起“殺人案”疑點重重,沒有直接證據,沒有第一現場,更沒有痕跡鑒定。
1995年2月18日,一具高度腐爛的女尸出現在天柱縣一處下水道口。后經辨認,確定死者系該縣女子王某某。曾與王某某有過親密交往的楊明被疑為作案對象,于當年3月29日被刑拘,8月28日被批捕。
按照判決書的記載,楊明于1993年與受害人王某某相識后,雙方多次發生性行為。在王某某前往廣東打工期間,被告人楊明又與該縣城關鎮的楊某某戀愛。
王某某獲悉二楊同居后,便回到天柱縣,并于1995年1月21日晚找到楊明。二人發生爭吵,楊明見甩不掉王某某,遂起殺人惡念,并將王某某帶到其家住房一樓開的卡拉OK廳。次日凌晨1時許,楊明將王某某扼死,并將尸體拋于其住處附近的下水道。
貴州省高院于1998年3月4日裁定維持對楊明的死緩。死緩考驗期滿后,楊明被改判為無期徒刑。
20年來,楊明一直在申訴,他不愿認罪,因此沒有減刑。負責給楊明申訴的是母親周德英,她現在跑不動了,楊明的妹妹在給他申訴。
律師張磊說,從判決書看,似乎認定殺人的第一現場是在楊明樓下的卡拉OK廳,但案卷里沒有現場的勘驗筆錄。
在楊明家去往拋尸現場的通道里找到一條內褲,而死者被發現時身上沒有穿內褲,死者母親說,這條內褲就是死者的,奇怪的是這條內褲也沒有提取筆錄,沒有做相關鑒定。
案卷中也沒有楊明殺人的直接證據,間接證據是,楊明的女朋友在被關押50天期間作了一份口供,稱發現尸體后,楊明跟她說,人是楊明殺的。(記者向佳明)
4月14日下午,劉建國再次來到河南省三門峽監獄討說法,漫長的等待過后,這次仍沒有任何進展。
6個殺人犯只逮1個 寧陵公安局長:此事不大
唐山監獄的獄警,昔日的戰友們,老家的侄子,都聽到了對王磊質疑的聲音,但他們都說:“他(王磊)沒什么可炒作的”。
11月24日上午,三門峽市飄著雪花,高炎龍又一次來到三門峽市中院信訪大廳,反映自己的案子問題。
殺人犯喊冤20年 無罪釋放
51歲的楊明扶著83歲的母親周德英在地上坐好,雙膝跪地磕了三個響頭。這是服刑整整20年的楊明,走出貴州省銅仁監獄后做的第一件事情。2015年8月11日貴州高級法院再審后宣判,楊明無罪。
貴州省檢察院向貴州省高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書。
很快,周口監獄發布聲明稱,帖文內容不屬實。
監獄稱舉報不屬實 9月30日,網民焦廣民、李慶娥實名發帖舉報稱,曾在首都西長安街殺人拋尸的黃某被判15年,本應在周口監獄服刑。之后,獄警帶著黃某服刑的視頻資料趕赴焦廣民、李慶娥所居三門峽市,希望當面向兩人說明事實,亦被拒絕。
監獄稱舉報不屬實 9月30日,網民焦廣民、李慶娥實名發帖舉報稱,曾在首都西長安街殺人拋尸的黃某被判15年,本應在周口監獄服刑。之后,獄警帶著黃某服刑的視頻資料趕赴焦廣民、李慶娥所居三門峽市,希望當面向兩人說明事實,亦被拒絕。
近日,內鄉縣公安局城關鎮派出所民警在對該縣一處工地暫住人口例行管理時明察秋毫,抓獲廣東省一名流竄潛逃達10年之久的特大搶劫殺人兇犯。案發10年來,具有高度反偵查意識的高某某隱姓埋名,流竄于全國各地建筑工地上做工,并刻苦鉆研建筑施工,最終成了一名建筑工程圖紙技術員。
13日,記者從浙江省金華市金東區公安分局獲悉,近日,該區警方在對外來人口排查過程中,將一名22年前的持槍殺人犯,任某抓獲。一同從事水泥運輸多年的駕駛員老友們說,他們怎么也想不到,相識多年的任某竟是一名潛逃二十二年的持槍殺人犯。
美國執法人員10日說,一名殺害2歲繼子的美國人逃亡22年后在希臘入獄,由希臘一家法院判處18年監禁。美國聯邦調查局和州執法官員10日通報案件進展,稱執法部門至少十年前已經獲悉罪犯藏身祖籍國希臘,從2006年起,執法部門一直尋求把他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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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殺人犯在鬧市再殺人,涉事法官涉嫌玩忽職守罪被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