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國務院扶貧辦外資項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一案。經過審理,法院認定范增玉構成受賄罪、貪污罪、詐騙罪,一審判決被告范增玉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最近,半月談記者從權威渠道獲取了范增玉的悔過書,并從中梳理出他腐化墮落的心路歷程。
4月29日,被告人范增玉在法庭上受審。
他曾是扶貧系統“明星”
“我家祖上都是農民,父母含辛茹苦把我撫養到15歲。”在悔過書的開篇,范增玉這樣寫道。1965年5月,范增玉出生在河南省鄲城縣的一個農民家庭。因為家里有5個妹妹,負擔很重,高中還沒畢業,范增玉決定報名參軍入伍。在部隊,范增玉表現出色,在16歲那年加入中國共產黨,還上了軍校、提了干。
1987年,經過軍旅生涯的鍛煉和洗禮,范增玉已經成長為一名可以獨當一面的好兵。這一年,22歲的他轉業回到河南,從一名新聞工作者做起,到市委辦公室文秘、周口地區地委政研室副主任、縣委副書記、行署副秘書長、財委主任、市政府秘書長……一步一步,范增玉的仕途越走越順。
命運的轉折點開始于2004年。這一年,范增玉被調入河南省扶貧辦工作。由于將分管的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做得有聲有色,范增玉在全國扶貧系統聲名鵲起。2年后,范增玉被調往北京,在國務院扶貧辦全國貧困地區干部培訓中心主持工作。3年后,范增玉被提拔為國務院扶貧辦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
“我從1992年任處級干部,到2006年后擔任副廳級、正廳級干部,是國務院扶貧辦近年來從副廳到正廳提拔最快的一個。我任職的這兩個事業單位也處于各方面發展最快、最好的時期。”范增玉寫道。
“盡管我付出了一定的努力,可組織上的教育和培養、同志們的幫助和支持,付出的心血更多。然而,我卻走上了嚴重的犯罪道路,給單位的發展和扶貧事業帶來了在短時間內難以挽回的影響,我辜負了他們,我十分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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