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南樂天)11月6日,鄭州市政府發布通告稱,河南省人民政府分別于9月29日和10月13日批準的鄭州市征收城鄉建設集體土地17.1726公頃、11.6056公頃,涉及惠濟區、鄭東新區、中牟縣、中原區以及二七區的5個村2個社區。
本次公布的兩批被征收土地位于豐碩街西、綠源路南,桑林東路路東、瑞風路北,中原西路南、鄭西高鐵以北,鄭密公路東、杏賈路北,涉及惠濟橋村10.4029公頃、柳園口村5.2634公頃、崗李村0.2655公頃、大有莊村1.2408公頃、廟王村10.6707公頃、黃崗寺社區0.1878公頃、劉砦社區0.7471公頃。
通告中稱,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可于11月15日前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到所在區國土資源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即日起征地“四至”范圍內新增加的地上附著物將不被受理補償登記,規定期限內未登記的將會被依法處理。
另外,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將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河南省鎮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規定執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國家建設征收集體土地青苗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河南省林業廳關于調整國家建設征用土地上經濟林補償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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