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商丘訊(記者 曾巖 胡倩)今年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政策覆蓋商丘市8個有農業人口的縣(區),89357名農村孕產婦因此受益。每人補助標準為300元。
10月27日,記者從商丘市衛生局了解到,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政策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相結合,適用于商丘市8個有農業人口的縣(區),補助對象為有商丘農業戶口、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在獲得助產技術服務執業許可的醫療保健機構住院分娩的農村孕產婦。符合補助條件異地住院分娩的農村孕產婦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享受住院分娩補助。
2014年,省下撥商丘市項目補助資金共計2680.73萬元,計劃補助農村孕產婦89357人,每人補助標準為300元。省衛生計生委統一印制河南省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經費四聯單(以下簡稱“四聯單”)發放至各縣(區)。
各縣(區)有助產技術資格的醫療保健機構對住院分娩的農村孕產婦按照規定標準直接補助,費用可先行墊付。農村孕產婦出院時,憑住院分娩結賬單據、戶口簿或身份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未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除外)等相關報銷憑證,在助產機構領取補助并按規定填寫“四聯單”,由產婦本人或家屬簽名,并保留第一聯。
各縣(區)醫療保健機構對所有獲得住院分娩補助的農村孕產婦建立臺賬管理,把“四聯單”的第二聯和相關報銷憑證復印件交縣(區)新農合經辦機構審核保存;各助產機構留存“四聯單”的第三聯及相關憑證復印件建檔備查;每月憑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經費“四聯單”的第四聯及相關憑證復印件,到縣(區)衛生局項目辦公室辦理報賬手續。
縣(區)衛生局按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對上報材料進行逐一審核,對被補助孕產婦的基本信息及補助人數、補助金額進行登記、匯總,核實有關信息后,在1個月內將資金匯撥至醫療保健機構,并建檔留存“四聯單”的第四聯和所有原始材料和單據,以備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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