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汝州訊(記者 楊增強 通訊員 李光燦)為加強春節期間城區市場經營秩序和環境衛生管理,營造良好的城市環境,方便市民購買年貨,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安定的新春佳節,按照“疏堵結合、方便群眾、不影響交通”的原則,汝州市設置年貨臨時銷售點。
據了解,攤點的設置時限為2017年1月17日(農歷十二月二十)至2月12日(農歷正月十六),自2017年2月13日(農歷正月十七)起,所有攤點必須全部無條件撤離。
汝州市2017年春節年貨臨時攤點公布
汝州市2017年春節年貨臨時攤點公布
下附通告:
一、經營范圍
新年春聯、糖果干貨、燈籠及熟食,其他商品禁止進入年貨臨時攤點售賣。所有煙花爆竹必須進店經營。
二、設置區域
1.朝陽路(東起建興街、西至地礦游園公廁南側道牙以上)、(藍灣門口西至富盈街路口)。
2.西環路火車站廣場(紅綠燈路口向南50米外至專業戶街口,西側道牙以上)。
3.汝州劇院廣場(南起財政局路口、北至公交站牌,兩側道牙以上及劇院廣場全部)。
4.廣育路(北起農商銀行、南至丹陽路口,兩側道牙以上)。
5.洗耳路(洗耳路丹陽路口至步行街西出口,兩側道牙以上)。
6.萬基花園東門沿洗耳河西側。
7.梨園小區門口至西環路口。
8.丹陽東路(東花壇以東至龍山大道路口兩側道牙以上)。
9.風穴路(南起仟佰匯ktv,北至向陽路,東側道牙以上)。
10.煤山公園西門外(東側道牙以上)。
三、設置要求
1.所有申請臨時攤點的申請人須向春節年貨臨時攤點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并辦理臨時攤點手續,憑臨時攤點安置證在指定位置守法經營。
2.攤點的設置時限為2017年1月17日(農歷十二月二十)至2月12日(農歷正月十六),自2017年2月13日(農歷正月十七)起,所有攤點必須全部無條件撤離。
3.各攤點經營者要服從管理,遵章經營,不得違章占道、搶占地盤、欺行霸市,否則將依法嚴厲處罰。
4.凡不按照規定設置或在非指定區域擅自設置占道攤點的,將由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規定,依法予以查處。
春節年貨臨時攤點管理辦公室地址:汝州市市場發展服務中心經營管理科(汝東建材市場A區16號)
聯系電話:3331593 6096611
汝州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汝州市市場發展服務中心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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