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底,零點研究咨詢集團對全國50個大城市大專以上學歷,共計12,600名網民進行了關于2015年網絡生態環境變化的在線調查。結果顯示:98.1%的網民支持對網絡安全專門立法,對習近平強調的“依法治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表示高度認同。(3月3日 中國網)
“人道經緯萬端,規矩無所不貫”,人類社會的萬千世界,規矩無所不在,而網絡世界也同樣應該有規矩、秩序,不能任性、隨意。習大大的治網主張,加強對網絡的管理,為網民鋪好路、點好燈,讓我們用網更舒心,更放心。
網絡的影響力不亞于書籍,現在是信息化暢通的時代,人們通過網絡接收、傳播信息,網絡安全、信息真實,可以保障我們獲取信息的價值,但一旦出現網絡謠言、網絡暴力,則會造成巨大的影響。
少數網絡名人毫無社會責任感,濫用自身影響力,在網上造謠傳謠,發布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違規信息,今年年初孫海英等大V賬號因違規被封,而之前的“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也因此付出慘痛代價,網絡亂象叢生。
而一些網絡謠言甚至導致一些群體性事件,導致社會恐慌,對許多無辜的人造成傷害,也嚴重影響了社會的穩定,尤其在公眾場所以及人流密集之地,例如今年春運期間一在校生在網上發布 “廣州火車站發生踩踏事件,死了100多人”,為本屬多事之秋的春運又徒增事端,使百姓出門惶恐不安,也為鐵路部門維持正常秩序增加困難。而網絡主播火車站直播變“槍”,貌似哄人的“小把戲”,卻使民眾出行膽戰心驚,為春運安全出行增添不穩定因素。
互聯網這條主線聯結了太多的你我他,滲透到我們生活的每一個毛孔,雖然是個自由空間,但卻需要法律的規范,必須嚴加打擊傷害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的網絡信息以及發布違法違規信息的不法分子,才能維護社會的和諧安寧,網絡安全專門立法勢在必行。
規范網絡空間要有官方的開明引導、網民的理性發言,網絡環境才能得到較好治理和優化,讓更多的群眾享受互聯網發展成果,保證網民用好網絡、享受網絡帶來的便利,而不是受到網絡的傷害。當然,使網絡健康、有序、安全發展,優化網絡環境,也為我們爭做一流的網絡文化強國提供必備條件。(孫赫)
隨著近些年網絡問政工作的廣泛開展,網絡問政平臺成為考驗政府執政能力一個重要陣地。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作為權威網絡問政平臺,深受地方政府和廣大網民重視,其中的數據也成為考量地方政府網絡問政能力的重要指標。
近年來,微博、微信的悄然走紅,給謠言的制造和傳播插上了“騰飛的翅膀”,穿上了“隱形的外衣”,網絡的平民化使得發布虛假言論的門檻較低。
繼集中打擊不法律師,依法整肅“律場”風氣之后,各級公安機關根據統一部署,又依法集中專項打擊整治網絡謠言行動。行動首戰告捷,197名惡意造謠傳謠者受到查處。
4月8日,編造“漳州古雷PX化工項目發生爆炸起火死人”謠言并發布虛假圖片的違法嫌疑人張某被福建省漳浦縣公安機關依法拘留。
這起事件也已證明,網絡造謠不是行使公民言論自由權,打擊網絡謠言不會損害公民言論自由權。只有對造謠者依法追責,才能消除網絡謠言這個“毒瘤”,才能打造一個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社會才能健康發展。
數據顯示,在微信、微博和新聞客戶端等謠言的制造和傳播中,男女作出的“貢獻”極為不同,男性制造了謠言中的83%,而女性只占17%。不過,在謠言傳播過程中,女性會相對更愿意傳播。
出席全國兩會的代表委員熱議“網絡新政一年”。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李克強總理多次提到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等新興行業。作為中國6.49億網民中的高端成員,出席全國兩會的代表委員熱議“網絡新政一年”。中國,正在與世界深度融合,向著建設網絡強國的目標前進。
其中,淫穢色情有害信息舉報18096件次,詐騙有害信息舉報8320件次,網絡謠言有害信息舉報515件次,暴恐音視頻有害信息舉報129件次,侵害網民權益等其他違反“七條底線”的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3139件次。
中央網信辦24日召開各界人士座談會,學習宣傳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研討加強依法管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作為網民要敢于擔責,與網絡謠言作堅決斗爭,要把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的堅持法治國家、堅持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好。
上午,首都互聯網協會新聞評議專業委員會在新浪微博召開評議會,公布近期的10大謠言。
日前,關于濟南、宿州、唐山等地有“男子在玉米地被挖腎”的消息在網絡上流傳,引發網民關注。對此,宿州市靈璧縣公安局、濟南市公安局、唐山市公安局都進行了辟謠,稱該信息屬無中生有。
日前,關于濟南、宿州、唐山等地有“男子在玉米地被挖腎”的消息在網絡上流傳,引發網民關注。對此,宿州市靈璧縣公安局、濟南市公安局、唐山市公安局都進行了辟謠,稱該信息屬無中生有。
記者對近年來幾十條影響較大的網絡謠言,進行了歸類分析,總結出了5類網絡謠言的特點
從網絡謠言侵害的對象看,可以分為侵害公共與社會利益的謠言和侵害公民權益的謠言。對侵害公民個人的網絡謠言,公安機關和網絡服務提供者只能在受害人自己依法采取“舉報”、“通知”后才能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