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10日16:15 來源:中新網
原標題:扶貧辦回應“手機話費判定貧困生”:未進行專項評估
中新網5月10日電 國務院扶貧辦主任劉永富今日在回應“有學校以手機話費為評判標準給貧困生‘摘帽’”的相關問題時回應,這個是群眾自發的,第一次聽說,扶貧辦沒有進行專項評估。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日舉行新聞發布會,請國務院扶貧辦主任劉永富介紹《關于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的意見》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近日有媒體報道,從2013年開始,江蘇大學嘗試每年以手機消費調查的方式對貧困生庫學生進行資格再認定,考慮到畢業生正處于找工作階段,調查對象面向非畢業班貧困生。對月平均消費100-150元的學生,學校建議采取降級處理;對月平均消費超過150元的學生,則建議取消貧困生資格。
對此,劉永富回應稱,這個做法是群眾自發的,第一次聽說,沒有進行專項評估。“既使是到了貧困地區,中國的手機互聯網發展太快了,貧困人口基本上都用,所以貧困大學生打電話花多少錢,用這個辦法評價是不是脫貧,不能說不好,但不一定全面?!眲⒂栏恢赋?。
劉永富認為,作為民間的一種說法、一種調查,這應該是允許的,但是要有全面綜合標準?!拔覀儸F在對脫困戶脫貧評價的辦法是綜合標準,基層要掌握,收入必須達到2855元,沒有達到肯定是貧困戶,達到了有可能還是貧困戶?!?/p>
“比如你們家小孩沒接受義務教育,就不能算脫貧,家里有病人看不起病,也不能算脫貧。房子不安全,這都不能算脫貧?!眲⒂栏徽f。
不讓一個貧困生失學,這是社會的莊嚴承諾,可是這樣的承諾是需要深入到貧困生的家庭中,了解他們的需要,給出必要的幫忙的。堅持以人為本的教育固然沒錯,但這需要從校長到老師,到每一個教職員工把它當成忠實的職業信條。
精準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做好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決定資助政策落實效果的基礎性工作。根據有關辦法,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認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重要性,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依據其家庭經濟狀況,不能加入其他非經濟因素。
教育部辦公廳在2016年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中就提到,“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依據其家庭經濟狀況,不能加入其他非經濟因素”。
對貧困學生情況的摸底方式并非“比慘大會”一種,多到貧困戶家中走一走,訪一訪,既是對貧困原因最真實的了解又能有效地保護貧困學生的隱私,給予他們被尊重的權力。
“貧困生就該有貧困生的樣子”這是一句怎樣刺傷人心的話,這又是多么“教條”的一句話。
貧困生是否該有一個貧困生的樣子?這成為了近日高校學生爭論的新焦點。
“21人取消貧困生資格,32人從家庭經濟特殊困難降級為一般困難。去年12月,江蘇大學非畢業班的4463名貧困生收到一個通知,學校對貧困生庫學生開展資格再認定工作,認定方式是學生本人提供當年10月至11月手機消費情況。
縫紉機后面的墻上,是4張寫滿學生姓名的名單,157名學生都是學校提供的貧困生名單,也就是范阿姨如今正在幫助的對象。
淮濱縣救助站工作人員找到小敏送其前往醫院檢查時發現,小敏有自閉傾向。連日來,記者通過走訪多位留守兒童的爺爺奶奶得知,像小敏一樣留守在家的孩子還有很多,不少孩子的性格較為孤僻。
1月20日,安徽省紀委作出處理決定,宿州市埇橋區朱仙莊鎮宋廟小學要求受助貧困生出錢請吃飯事件(簡稱“11·12事件”)的20名相關責任人被處理。單看以上描述,似乎沒什么不對勁,“要求受助貧困生出錢請吃飯”的丑聞,應該是學校單方面的過錯。
沒有基層作風的切實改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就無法得到有效保障;一頓人均消費不足33元的“工作餐”,看上去稀松平常,背后卻折射著作風、照見了心態。
學校為了做好宣傳效果,要貧困學生參加領補助的擺拍,拍完之后還將補助收回。校長在學校的權力過大,一切校方決定都可以由校長一人做決定,這本身就是制度上的“病源”。
既然是貧困生的救助補貼,那么就應該真正貼補到需要的孩子們身上。
”1月15日,湖北省孝感市大悟縣宣化店鎮多名學生家長反映,當地金山中學發放寄宿貧困生補助金時“走過場”?!?/p>
大學要求貧困生演講“比窮”,得票高者可獲助學金……近日,沈陽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的這一競選貧困生的做法引發輿論關注?!薄 ∮浾?6日晚致電沈陽大學宣傳部陳部長,他表示確有其事,但事情“已經基本處理完了”,拒絕接受記者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