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區法院院長徐薇坐在審判席上
在擔任鄭州市中原區法院院長之前,徐薇曾是鄭州市中級法院刑庭庭長,多次審理大案要案。昨天,一起“公交車肇事致2人死亡案”開庭,時隔六年,她再次擔任審判長。
院長回歸審判庭,成為法官職業化改革的真實踐行。
事件
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審案
“現在宣布開庭,傳被告人王某到庭。”昨天9時40分,隨著中原區法院院長徐薇敲響法槌,一起曾引發民眾廣泛關注的“公交車肇事致2人死亡案”正式開庭。徐薇坐在審判席中間,擔任審判長。
公訴機關指控,今年1月16日8時許,被告人王某駕駛公交車沿華山路由南向北行駛時,與鄭某駕駛的面包車相撞,面包車又被一輛來不及制動的小轎車追尾,導致面包車駕駛員鄭某及乘車人王某受傷,兩人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案發后,被告人王某請求路人報警并在現場等候,經交警認定,王某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應依法按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分析
A:哪些院長審案?
科班出身、有經驗
作為有著27年刑事審判的資深法官,徐薇曾擔任鄭州中院刑二庭庭長,主審過河南省原副省長呂德彬雇兇殺妻案等重大案件。
不過,自從2006年擔任中原區法院院長,徐薇幾乎不再辦案。但在2008年,她曾主持審理一起搶劫案。
事實上,法院院長審案,已愈發鮮見。留下審案記錄的院長,多是標準的法律人:科班出身,長期在司法系統工作。
今年5月28日,許昌中院院長韓玉芬擔任審判長,審理了一起留守婦女遭遇車禍的民事賠償上訴案。
河南知名度最大的由院長審理的案件,是轟動一時的黃勇殺人案。2003年12月9日,如今的省高院副院長、時任駐馬店中院院長的袁永新擔任審判長審理了此案。
B:院長都審哪些案?
重大、疑難、復雜、新類型等案件
哪些案子會入院長的“法眼”?目前法律并沒有對此予以明確規定。
不過,2007年3月,最高法發布了《關于完善院長、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參加合議庭審理案件制度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第二條指出他們參加合議庭審理下列案件:1.疑難、復雜、重大案件;2.新類型案件;3.在法律適用方面具有普遍意義的案件;4.認為應當由自己參加合議庭審理的案件。
徐薇昨天審理的這起案件爭議較小,并不在上述四類之列。不過,徐薇稱,她更看重的是自己這種舉動的示范作用,以此帶動副院長、庭長實現“法官”角色回歸,解決司法實踐中個別法官不愿辦案、不敢辦案、不會辦案的問題。
在法律上,院長所擁有的審判權與其他法官并沒有本質差別。不過,不少重大疑難案件的判決,還是由領導審批,或由審判委員會決定。
C:院長為啥較少審案?
法官職業化問題所致
檢索公開報道發現,除了上述案件及確山法院王芳2010年10月審理一起搶奪案、開封縣法院院長李鴻斌2013年12月審理一起拐賣兒童案、汝州法院院長楊長坡今年5月審理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以外,絕大多數法院院長沒有留下審案記錄。
“院長會被大量的行政或管理事務纏身,一般不再親自辦案,多數通過聽取匯報等方式來實現審判職能。”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德法認為,少數院長覺得只要管好法官就行了,具體審案是法官的事兒。
徐薇坦言,除了院長,這種現象在一些副院長、審委會委員甚至庭長身上都存在,導致司法資源的極大浪費,長期困擾法院。而在一些專家看來,院長不審案現象,是法官職業化的問題。
不過,《意見》明確規定,“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庭長、副庭長除參加審判委員會審理案件以外,每年都應當參加合議庭或者獨任法官審理案件”。
D:院長審案有啥意義?
回歸法官職業本色
昨天的庭審上,中原區法院法官孔凡松作為合議庭成員,覺得受益匪淺。
“庭上,徐薇院長多次和我交流,她認為,不僅要聽被告人是怎么說的,還要觀察被告人的一舉一動,甚至神情。這關系到被告人是否如實供述,或真實悔罪。”孔凡松說,這些在法律教材上學不到。
“現在的法官多數是本科或研究生學歷,再參加公務員考試進入法院,雖然有很強的法理基礎,但庭審是他們的弱項。”徐薇稱,她正是希望通過擔任審判長,達到“傳幫帶”的目的,更好地解決疑難、復雜和新類型案件。
徐薇說,中原區法院已經開始嘗試新型合議庭建設,從制度上說,副院長每月至少要辦2個案件,而庭長每年至少要辦50個案件。打破原有的合議庭組成模式,即院長、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帶頭辦案。
其實,這些帶“長”的法官的職能轉變,正是司法改革進程中,法官職業化改革的真實踐行。目標很簡單:回歸審判席。(河南商報記者 鄧萬里/攝 河南商報記者 趙強 實習生 周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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