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執法人員正對一涉事男子(左)進行查處
現場查扣的藥品,有很多都是全外文包裝。
按照約定的時間,記者與衛生執法人員提前來到賓館,并開好了兩個房間,記者在其中一個房間里等待胡某和“院長”,衛生執法人員留在另一個房間,等記者發出信號后再來查處。下午1點40分,記者再次和胡某聯系,意外的是,胡某告訴記者,他正在該賓館12樓的一個房間給一位女士注射針劑!
得知這一情況,記者和衛生執法人員緊急商議后,決定立刻對其進行查處。為避免現場失控,記者同時報警尋求協助。下午兩點左右,鄭州市公安局豐產路派出所的兩名民警趕到賓館,民警表示愿意配合行動,但只限于控制現場,至于查處非法行醫,并不在職責范圍內。
下午2點10分,記者與民警、衛生執法人員一起來到胡某所在的房間門口,民警敲開房門后,記者跟隨民警進入房間,看到屋內有兩名男子和一名女子,正在房間里進行溶脂針劑的注射。見到民警和衛生執法人員進來,“院長”和胡某顯得很驚訝,衛生執法人員問那名“院長”在屋里干什么呢,“院長”輕聲回答道:“沒啥,注射個針劑。”記者在垃圾桶里發現一些已經用過的針管、紗布和藥瓶,而桌上也擺放著各種各樣的藥品,多是韓文和英文包裝,有些已經拆開。從現場來看,這位女顧客是剛剛注射了溶脂針劑。在衛生執法人員的詢問下,女顧客也指認給她注射針劑的醫生就是那個“院長”。民警要求“院長”出示身份證,遭到“院長”拒絕。隨后民警在“院長”的手提包里找到其身份證,顯示該“院長”姓康,和記者之前問價的那家醫療美容診所的名字完全一致。康某在面對衛生執法人員的詢問時,翻來覆去總是以“不知道”和“我是第一次做這個”來回答。而胡某則辯解稱:“我啥也不懂,你不要問我。”
在現場,金水區衛生監督所的負責人向記者介紹,按照我國《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實施醫療美容服務項目必須在相應的美容醫療機構中進行,而賓館不具備消毒環境和急救設備,在賓館內注射針劑是絕對不允許的。另外,男子注射所用的藥品,有很多都是全外文包裝,其來源不明,暗藏隱患。該負責人表示,他們會對現場做如實的記錄,并對現場的所有的藥品物品進行暫扣保存,對于康某,他們會對其身份進行核實,待證據核實之后再做出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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