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亂開抗生素?這下可要小心了。昨天,記者從省衛生廳獲悉,省衛生廳又出重拳,嚴格規范各個醫院對抗生素的使用。
實施責任承諾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促進抗菌藥物合理使用,全省實施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目標管理責任承諾制度。
省衛生廳要求各省轄市衛生局局長與轄區內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負責人簽訂《河南省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責任書》,對未達到相關目標要求并存在嚴重問題的,要對醫療機構第一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對相關醫務人員實施相應的責任追究,并將結果予以通報。
同時,省衛生廳規定,醫院每個月必須對四分之一的具有抗菌藥物處方權醫生處方、醫囑進行點評。對不合理用藥前10名醫生,在全院通報。對出現抗菌藥物超常處方3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生,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級和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限制處方權后,仍出現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藥物處方權,6個月內不得恢復。
此外,對存在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科室,問題嚴重的,撤銷科主任行政職務。
門診抗生素不超兩成
根據要求,各個醫院門診處方抗菌藥物的使用以單藥為主,原則上不超過3天,最多不能超過7天(特殊病種用藥除外)。
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不能超過六成,門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不能超過兩成,急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不能超過四成。
三級綜合醫院抗菌藥物原則上不超過50種,二級綜合醫院原則上不超過35種。 (記者 李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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