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貨車司機通過中介,在鄭州找到一單從河南長垣到海南三亞的運輸業務。當他們將貨物拉到三亞后,卻沒人支付貨款。就在他們為此在三亞奔波期間,4人卻成了嫌疑人被長垣警方通緝。
運貨到三亞 沒人給運費
據貨車司機張迎豐的家人介紹,去年10月25日,通過一家物流公司介紹,張迎豐等4名司機接到一單從新鄉長垣到海南三亞的運輸業務。要運輸的設備重285噸,雙方協議約定,運貨時間為10月25日至10月29日,每增加一天加2000元。4人4車合計運費17.3萬元。張迎豐等人按約定時間到長垣裝設備。但因廠家尚未生產完,耽擱了17天。
出發前,廠家找到中間人何中亮,先給了4人8萬元運費。何中亮的身份是上海一家貨運公司的負責人,生產廠家將該貨物的運輸業務委托給何辦理,何則把業務轉給了新鄉一家貨運公司,這家貨運公司又將業務轉給了鄭州的一家貨運公司,鄭州的這家貨運公司最終找到了張迎豐等4人。
去年11月10日,4名司機從新鄉上路。運輸過程中,因貨物超長超寬,沿路拆了6個收費站,直到11月4日才到三亞。但他們向接貨人要運費時,對方卻說已把運費打給廠家了。中間人何中亮則說廠家沒給他結清運費,剩余運費由廠家支付,如司機擅自卸貨,責任自負。而生產廠家堅持先卸貨再付錢,4貨車司機則要求先付錢再卸貨。雙方因此發生糾紛。
官司正在打 成了嫌疑犯
在收貨方多次協調無果后,生產廠家將中間人何中亮起訴到法院,4司機則以第三人身份被列入被告。其間,何中亮不知去向。經調查發現,何的貨運公司沒任何手續。三亞城郊法庭立案后,多次協調此案未果。此時,張迎豐等人已在海南呆了兩個多月,早已身無分文,在征得收貨方同意后,他們將貨物寄存在物流公司,先回家過年。
其間,法院做出裁定:生產廠家支付4貨車司機剩余的7.9萬元運費,張迎豐等4人將貨物交給收貨單位。為方便法院處置設備,今年1月17日左右,張迎豐讓律師告知法院設備寄存地。但今年3月3日,長垣警方聯系張迎豐等人,稱廠家已報案,說他們把貨物擅自變賣。張迎豐等人則答復說,貨物只是暫時寄存,該案正在法院審理。
后生產廠家聯系張迎豐,稱要商量運費事宜。雙方經過協商,3月11日,生產廠家同意支付剩余運費38萬元,并要求張迎豐等人去三亞辦理調解手續。當天下午4時,張迎豐到達指定地方后卻被長垣警方控制。另3名貨車司機隨后被網上通緝,罪名是敲詐勒索和合同詐騙,不久另一王姓貨車司機也被警方控制。
法學專家稱 警方應慎重
昨日上午,大河報記者隨同張迎豐等人的家人到長垣采訪。面對記者,長垣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蔣志霄說,警方是接到生產廠家報案才立案的。廠家認為,4貨車司機和何中亮利用偽造的公司手續與其簽合同,合伙詐騙。何中亮收到29萬元運輸費后就不見蹤影,廠家核實發現,何中亮的公司系虛假公司,而4司機則以不給錢就不告知貨物去向為由敲詐廠家。指控5被告人的行為涉嫌合同詐騙和敲詐勒索。
4貨車司機家屬稱,何中亮是廠家找的,他們并不熟。如果說詐騙,何中亮才是嫌疑人,他們也是受害人,但長垣警方卻把他們抓了起來。
面對生產廠家的指控,河南金博大律師事務所專門拿出的法律意見書認為:該案屬于普通的經濟糾紛范疇,應通過民事訴訟方式解決,并且此案已經由三亞法院進行審理。雙方之間的分歧只不過是運輸費多少的分歧,依法不構成敲詐勒索罪。警方介入這種經濟糾紛肯定是不合適的。
目前,此案警方仍在調查中。
(記者 韓景瑋 實習生 劉婷婷)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