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訊 “盡管他扎了我幾刀,但我了解過孩子的經歷后,感覺他太可憐了,這孩子還有救。”昨日中午,受害人劉女士在新鄉中院法官的帶領下,帶著她剛買的棉被等物品,來到新鄉看守所,給一個曾經搶劫并傷害過她的失足少年送棉被,以幫助這個14歲的少年改過自新。
【案情】
14歲少年持刀對她搶劫
此前,這個14歲的少年剛被控搶劫罪。而受害人就是家住新鄉的劉女士。今年年初,14歲的小強(化名)把劉女士當做搶劫目標,還把刀刺向了她。劉女士身中多刀,最終構成輕傷。那時候,劉女士恨極了犯罪嫌疑人,希望警方對其進行嚴懲。
劉女士在醫院治療多日,身體已經康復。14歲的小強也很快落網。經查,小強是新密市人。在小強出生后不久,同居關系的父母就分手了。小強從未見過自己的親生母親,父親更是對他不聞不問。沒有生活能力的小強只好到處流浪。
2012年初,小強來到新鄉,在網吧呆了兩個月,其間認識了張某,在張某的教唆下,小強學會了搶劫。在張某的“教導”下,小強向劉女士下手。
【庭審】
她給傷害她的少年求情
近日,新鄉市中級法院少年審判庭依法審理了這起案件。受害人劉女士也來到庭審現場,傷疤未愈,沒有得到賠償。她至今仍未從那次橫禍中走出來。她希望法官嚴懲犯罪分子。
但眼前的小強和他的遭遇,都出乎劉女士的預料。小強向所有他傷害過的受害人表達悔意和歉疚。但小強的家人并未出現。據法官透露,小強在看守所期間,母親從未露面,父親雖然來了一次,但之后再也聯系不上。小強從小未享受到父母的關愛,流離失所是造成他犯罪的根本原因。
劉女士突然感覺到小強是一個很可憐的孩子,是個可以挽救的孩子。她告訴法官,她已經原諒小強了,希望法官對小強進行適當的懲處就可以了。法官考慮到劉女士對小強的原諒,考慮到小強剛滿14歲,并有悔罪情節,法院最終以搶劫罪判處小強有期徒刑8年。
【關愛】
她給判刑后的少年送棉被
剛剛得知判決結果,劉女士仍是意外。她希望自己能幫助小強,就像幫助自己失足的孩子。這兩天,突然降溫,劉女士想到庭審現場衣著單薄的小強,她希望用自己的方式,幫助這個失足的孩子。昨天上午,劉女士買來了被褥和其他生活必備品,跟著法官一道來到新鄉看守所。
昨天中午,當小強看到曾被自己傷害過的劉女士,不僅不恨自己,還給自己送來了急需的棉被和生活用品,感到很是慚愧。他表示,會用行動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回報劉女士的豁達和大度,回報這個寬容的社會。(記者 韓景瑋 實習生 袁曉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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