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村社區居民拿到“紅本本”,這在鄭州還是第一次
今年6月份,我們報道了省委書記盧展工在洛陽調研時,汝陽縣西泰山新型農村社區的村民向盧展工展示房產證的新聞。
如今,這樣的房本鄭州的農民也拿到了。昨天,新密市為首批394戶新型農村社區居民統一發放了房屋所有權證,這在鄭州市全市范圍內尚屬首次,被當做試點進行學習。據介紹,該集體土地上房屋的房產證與國有土地上房屋的產權證還是有區別的。當地獲證農民根據政策可以拿房屋抵押貸款,但如果想出售,只能賣給該農村集體內部成員,而不能賣給“村外人”。
為何新型農村社區的居民能夠拿到房產證?這樣的探索對中原經濟區意義何在?……
鄭州試點
394戶新型農村社區居民
領到房產證
昨天,新密市房地產管理服務中心為394戶新型農村社區居民統一發放了“紅本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這在鄭州還是第一次。
此次發證地點放在了居民的家門口——牛店鎮張灣東宏社區。這里,原本是牛店鎮的張灣村。
張三營一家6口就住在這個村子。10年前,因為處于煤礦沉陷區,他的房子不能再住,以每平方米300多元的價格,拿到幾萬元補償款。兩年前,張灣東宏社區建成入住,他以綜合計算每平方米850元左右的價格購買了一套住房、一間車庫和一間儲藏室。昨天,他終于拿到了3本產權證:167.22平方米的住房、25.4平方米的車庫和22平方米的儲藏室。
張文明也是小區的居民,他根據自己需要,只買了住房和車庫,沒有買儲藏室。他說:“以前的五間老房子折了2萬多元錢,新房子算下來花了14萬元?!?/p>
據張三營介紹,小區有物業負責打掃衛生,建有幼兒園,通了燃氣,有賣東西的,還有理發店,各方面還算可以。
有啥好處
房屋可以抵押
還可“內部交易”
接受采訪的居民,不少都說“有證肯定是好事”。
但至于怎么好,很少有人能說上來。
根據《鄭州市集體土地上房屋登記暫行辦法》,拿到房產證的農民,允許將房屋抵押登記,獲得金融機構的貸款。
但是,該暫行辦法同時規定,“轉讓農村村民住房,受讓人不屬于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不予登記。
換句話說,與城鎮居民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權證相比,新密市牛店鎮張灣東宏社區居民手中的房屋所有權證,目前尚只能進行抵押登記,交易方面則受到限制,不能將房屋賣給原張灣村以外的人。
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局長王萬鵬透露,“關于農村房屋流轉問題,我們的政策建議已經上報給市政府。”
之前,鄭州市委書記吳天君在推進新型城鎮化的若干會議上,也明確提出,房管部門要在農民房屋抵押貸款和交易方面積極探索和創新。
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政研室主任白天說,能夠實現在村集體內部的交易,已經是很重要的一步了,實現更大范圍的流轉交易,那是將來需要突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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