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臺記者報道:
家庭“過期藥品”應該怎么處理?記者近日采訪發現,大多數居民都是選擇一扔了之。而對此,藥監部門建議居民應選擇合理的“過期藥品”回收渠道。
據了解,家庭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藥品早在2008年就被明確列入《國家危險廢棄物目錄》。所有藥物特別是西藥,都含有化學成分,直接進入自然環境后,一些具有強烈毒性的藥品,對周圍環境存在潛在的危害,并會威脅居民的身體健康。然而記者采訪發現,不少市民對于過期藥品采用“一扔了之”的做法。
記者:買藥買多了過期了咋處理的啊?
市民一:一般情況下都扔了嘛,過期都扔了,沒有聽說過其他的方法啊。
市民二:過期我就扔了,我們不知道,應該怎么辦呢?
直接丟棄“過期藥品”除了會引起環境污染外,鄭州大學第二附屬醫院藥劑科副主任張濤志還提醒:.
“過期藥品處理的話,另外一個最重要的是不要原包裝隨意丟棄,害怕被一些人回收,重新利用這樣造成的危害會更大。“
將過期藥直接丟棄不僅有可能會污染環境,還有可能被不法分子拿去賺“黑錢”。那么,居民們到底應該怎樣處理家庭過期藥品,李松林建議:
“第一個在鄭州市的分局設立了回收點,行政點是在7區里面的藥監分局,咱們工作人員會進行認真的登記。除了行政部門設置回收點以外,在咱們鄭州市規范的連鎖企業,門店咱們準備再設置回收箱。就近的市民可以把自己手中的過期藥品送到這些回收箱里面。確保過期藥品進入到合理的渠道進行銷毀。”(河南電臺新聞廣播3月17日《河南新聞聯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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