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被誤錄為吸毒人員 8年后終得清白
8年前,漢中市漢臺區的李先生被公安機關誤錄為吸毒人員,8年來,為摘掉“吸毒人員”的帽子,李先生和老母親四處奔波反映,期間還曾被外地民警當做吸毒人員抓獲。近日,這條被誤錄了8年的信息終于被刪除,這讓李先生一家如釋重負。
尿檢呈陽性他被強制戒毒28天
11月17日,在漢臺區西環路,李先生和母親經營著一家小診所。據李先生介紹,2007年1月18日上午10時許,他正在診所忙碌,漢中市公安局漢臺分局西關派出所的民警將他帶走調查,后尿檢結果呈陽性,隨即被強制戒毒。
“我根本沒有吸毒,那段時間我因感冒一直吃藥,有可能造成尿檢結果呈陽性。”李先生說。
“我了解我兒子,他絕對沒有吸毒。”李先生的母親張晶說,兒子被強制戒毒后,她一直向各級公安部門反映,直到當年2月14日,在被關了28天后,李先生被放出來。
“當時也沒跟我說為啥放出來,就讓我走了。”李先生說。
記錄未消除 去外地被警察抓住
李先生說,從戒毒所回來后不久,公安漢臺分局一位負責人登門道歉,還退還了李先生在戒毒所交納的1000多元錢,承認當時抓錯了,希望得到諒解,同時表示會刪除李先生吸毒人員的信息。
“當時想著既然已經道歉就算了,只要把我吸毒人員的信息刪除了,我也就不追究了。”李先生說,從那以后,他和母親繼續過著平淡的日子,可本以為已恢復平靜的生活,卻在2009年被又一次打破。
2009年4月,李先生和母親到成都看望親戚。“剛一下火車就被警察抓住,說我是吸毒人員,給我做尿檢后呈陰性,好說歹說,才把我放了。從那時起,我才知道我在公安機關內部的吸毒人員記錄并未被刪除。”李先生說。
警方承認誤錄 曾請示上級刪除信息
今年5月,因為患病,李先生要到北京治療,擔心被警察檢查,他找到當時辦案的西關派出所和漢中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希望能給他出具證明,證明他沒有吸毒。
漢 中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在5月21日給省禁毒總隊的請示中顯示,由于公安漢臺分局在開展吸毒人員信息核查工作中發現,因工作失誤,關于吸毒人員李先生的信息錄 入錯誤,請求予以刪除。請示中還稱:“經核查,李先生尿檢呈陽性系其患病服用多種藥物所致。2007年3月29日,漢臺警方稱做出關于撤銷李先生強制戒毒 決定的決定,申請將其個人信息從禁毒系統刪除。”
西關派出所4月23日出示的一份證明顯示,2007年1月18日,李先生因尿檢呈陽性被強 制戒毒,后其母親多次反映其尿檢呈陽性系服用多種藥物所致。2007年3月29日漢公漢臺發(2007)5號文件做出撤銷李先生的強制戒毒決定,2015 年4月尿檢呈陰性,按程序對李先生的吸毒人員信息刪除。
時隔8年吸毒記錄終被消除
“我已經78歲了,為了兒子這個事情,我跑了不下50次。”張晶說,自從兒子出事后,多年來,她不停地到各級公安機關反映了,但問題一直被擱置,遲遲得不到一個明確答復。
李先生說,我今年已經46歲了,身患支氣管哮喘急性發作(重度)II型呼吸衰竭,醫生告訴他,他現在這種情況,最多只剩下5年的時間。 他家住在4樓,因為身體差,連樓都上不去,只好住在母親的小診所里,每晚都要吸氧,不然很可能在睡夢中離世。“我的時間不多了,我沒有吸毒,公安部門也證 明我沒有吸毒,為啥8年了還不糾正錯誤。”
11月17日,漢臺警方稱,李先生的吸毒人員信息已刪除,當時對李先生進行強制戒毒是沒有問題的。至于在強制戒毒28天后為何被釋放,為何錄入出現失誤以及發現失誤后又為何8年仍未刪除,漢臺警方是否該對這一工作失誤負責等一系列問題,漢臺公安并未回應。
昨日,張晶從公安機關了解到,李先生的吸毒記錄在時隔8年后,終于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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