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海峽導報5月8日訊 (記者 陳洋欽 通訊員 湖刑) 去年11月22日,導報報道了廈門市一所民辦學校的49歲的數學老師張某坤,對其所教班級的多名女生進行猥褻的惡劣行徑。
昨日,記者從湖里法院獲悉,5月4日,張某坤因犯猥褻兒童罪,一審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半。據了解,在進入廈門這所學校教書之前,張某坤在外地就因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后來被減刑2年半,2010年底才刑滿釋放,而其上次施暴的對象,也是其當時的學生。
一人報案
“牽”出另5名受害人
去年11月15日晚上,寄宿在姨媽家的文文(化名),哭哭啼啼地對姨媽說,數學老師把她單獨叫到辦公室里,將手伸到衣服里面捏她的胸部。第二天,媽媽帶著文文到公安局報案。
文文報案后,“牽”出了另外5名受害學生。據公安機關調查,2011年10月至11月間,張某坤在該校任教期間,明知學生未滿14周歲,仍先后多次在其辦公室及課堂上撫摸、捏弄學生乳房、胸部、陰部及臀部等處。
值得注意的是,其余5名女學生,在遭遇侵害之后,都因為害怕而沒有馬上告知家人,這也使得張某坤得以逍遙法外。
否認罪行
稱只是“拍肩膀”
面對文文的控訴,張某坤矢口否認,并狡辯說,他只是用手掌輕輕拍文文肩膀兩下,自己這么做是在“鼓勵她,肯定她”。
而從受害女學生描述的情況來看,張某坤是抓住一切可能的機會向女學生下手,除了在老師辦公室里對學生“上下其手”外,就連在課堂上,張某坤也毫無顧忌地將魔掌伸向學生。
去年11月15日下午2點左右,張某坤在上數學課時,敏敏(化名)因為被后面的同學打了后背,就轉過頭去找同學理論,張某坤看到這一情景,就把敏敏叫到講臺上“教育”了一番,在“教育”的過程中,他的手又伸向了敏敏的胸部。
日前,湖里區法院審理了此案,因6名受害人一致指認張某坤就是對自己實施猥褻行為的男子,法院因此對他的辯解不予采納。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坤在刑罰執行完畢5年以內又犯應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據此,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6個月。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