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晨報訊(記者郭玉紅)一對半路“夫妻”,女方患精神病后男方任其瘋癲不予治療。當遭到“瘋婆娘”的冒犯后,“丈夫”竟將其活活勒死。近日,會寧籍農民邵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在玉門市鄉村務農的會寧籍男子邵某,人到中年仍孑然一身。2000年,經鄉鄰撮合,邵某與喪偶女子秀華(化名)沒辦理結婚登記就在一起搭伙過日子。可是自2008年起,秀華開始精神失常了,經常衣冠不整地站在大街上罵人。秀華的兒子本想帶母親去治療,但因家貧作罷,邵某對此也不予理會。2011年7月20日晚9時許,邵某在家中做飯時,瘋瘋癲癲的秀華突然將臟衛生紙往面團上涂抹,邵某勃然大怒,將秀華猛推一把。秀華倒地之際,頭部撞在了炕沿磚墻上,頓時鼻腔流血。邵某用紙巾為她擦拭過后,見秀華仍血流不止立馬慌了神,擔心無法向秀華的子女交代而心生惡念。隨后,邵某扯過一條洗臉毛巾將秀華脖子勒住致其死亡。次日凌晨2時許,邵某將秀華的尸體拖至家門前馬路邊上,偽造車禍現場后,邵某敲窗告知鄉鄰秀華的死訊。鄉鄰趕到現場后發現可疑遂報警。
法院審理認為,邵某與患有精神疾病的秀華長期生活,對其不積極進行治療,反而因瑣事將其活活勒死,為掩蓋罪行又移尸偽造車禍現場。其犯罪情節極其惡劣、后果嚴重,應予嚴懲。鑒于其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應認定為坦白,據此作出如上判決。宣判后,邵某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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