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引入第三方監督、抽查機制確保財政資金安全使用
包括中央財政在內的四級財政共同出資支持,涉及3萬余戶村民……遼寧省遼陽縣一項惠農環境示范工程,竟成了貪腐“提款機”。官員借機斂財,商人套取財政資金,造成專項資金流失的同時,還影響農村治污效果。惠農示范工程竟變異成腐敗樣板工程。
記者追蹤這一典型窩案發現,由于違規、違法直至犯罪情節較為嚴重,以遼陽縣財政局原副局長為首的6名涉案人員中4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重刑,窩案暴露了惠民工程監督缺失以及工程設備采購、財政專款等管理漏洞,亟待完善制度加以解決。
惠農示范工程成“提款機”
郝景新,60歲,長期擔任遼陽縣財政局副局長一職,是遼陽惠農示范工程腐敗窩案非常重要的一環,其借機斂財、濫用職權致巨額財政資金流失。
記者從遼陽市、遼陽縣兩級政府了解到,遼陽縣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程是2010年、2011年由中央財政、遼寧省財政、遼陽市財政、遼陽縣財政四級財政共同出資的惠農工程,涉及8個鄉鎮57個自然村,共33個標段,分期招投標,工程由遼陽縣財政局具體負責,郝景新主抓。
據了解,2011年初,遼陽縣政府為解決柳壕鎮、隆昌鎮養雞專業戶雞糞污染周邊環境的問題,決定建立兩個禽畜糞便處理站,并用專項資金購買兩套把雞糞加工成有機肥的生產設備。隆昌鎮的項目在郝景新關照下,由私營業主劉雪艷獲得承建資格,劉雪艷與男友馬連發利用協助政府采購設備的機會,與該設備的山東供應商“里應外合”,先后套取財政資金268萬元和239萬元。2012年初,劉雪艷先后11次送給郝景新53萬元。此間,獲得柳壕鎮項目承建資格的另一私營業主孫德興向郝景新行賄10萬元。
2011年下半年,郝景新利用分管及幫助他人獲得工程及能夠為工程付款的便利,收受4名施工負責人的好處費14萬元。另外,還為一人承攬垃圾填埋場工程提供幫助,收取好處費10萬元,索賄30萬元。
至此,郝景新共計受賄117萬元,還濫用職權,造成縣財政局多付工程款340萬元。今年5月,遼陽中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終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8個月。
在這一窩案、串案中,涉案人員孫德興所扮演的角色同樣非常重要。他除了向郝景新等多名干部行賄外,在2011年底,利用協助遼陽縣政府委托其協助采購生產設備的機會,套取239萬元。遼陽市弓長嶺區法院以貪污罪、行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套取巨額財政資金的劉雪艷、馬連發也被施以重刑,其中劉雪艷犯貪污罪、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馬連發犯貪污罪、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另外,時任隆昌鎮的黨委書記、鎮長各收取孫德興2萬元錢,構成受賄罪,因案發前返還了受賄款,被免予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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