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鐵腕打虎的背景下,地方反腐不能掉鏈子。若反腐力度在自上而下層級傳遞中出現衰減,一些地方不是反腐慢了幾拍,就是敷衍了事,那只會蝕化反腐震懾力。
據昨日新京報報道,北京市紀委4月7日對外通報今年1至3月北京市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情況,根據通報,今年前三月共計查處小官貪腐62人,此外已有242人被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其中郊區縣查處人數普遍較多。而廣東省紀委7日通報,對深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蔣尊玉等3名廳官處以開除黨籍、公職處分。
隨著一季度反腐成績單的公開,各地反腐動態與斬獲,也到了被輿論打量的節點。而北京、廣東等地曬出的“反腐清單”,無疑契合當下反腐深化的節拍。
應看到,十八大以來,中央反腐保持著高壓態勢。坊間對“第100虎”充斥著各種揣測,與此同時,地方反腐情況亦不該被忽略。事實上,在中央鐵腕打虎的背景下,地方反腐的力度與廣度,也很難不被置于“傳感效應”下打量。因中央巡視組每到一處,當地就會暴露出腐敗問題,此前曾有媒體輿論認為,某些地方有時只是把反腐當作一項被動完成的政治任務,缺乏內在的反腐驅動。
如今看,有些地方內生的反腐在提速。以山西省為例,自被通報官場存在塌方式腐敗后,山西就開啟了“自主反腐模式”,當地紀委系統也從“主抓配合”轉變為加大查辦案件幅度,一度“11天7名高官落馬”。
但也得警惕,反腐力度在自上而下層級傳遞中的邊際衰減。這并非杞人憂天:中紀委官網就曾刊文批評地方反腐中的“裝腔作勢”:有的地方仍是“吼吼嗓子”、“擺擺架子”、“做做樣子”;有的地方問責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有的地方“柿子揀軟的捏”;有的地方在問責上有“湊數”嫌疑。現實中,一些地方就被曝出玩“搞滅火式追責和臨時通報”“通報違紀避重就輕”等把戲,像陜西寶雞某地之前就被質疑,只通報上班玩游戲、辦公桌上有零食之類的小事,卻對反腐敗等要害問題蜻蜓點水。更別說,在“基層意味”極濃的縣鎮兩級,有些地方甚至罕有反腐動靜,這跟公眾“無死角”的反腐預期形成巨大落差。
盡管說,在拍蠅打虎中,中央和地方沒有明確的查辦案件的權力界限,但從現實實踐可看到,大多時候中紀委主抓大案要案,針對的是省部級干部、央企高管等,而地方反腐則主要針對本地干部。一些地方尤其是基層被動應承式的反腐——不是反腐反應慢了幾拍,就是敷衍了事,那危害自然不容小覷:要看到,“蒼蠅”雖小但身處基層,對普通民眾影響更為直接,若姑息縱容,無異于蝕化反腐震懾力。
基于此,有必要確立從上向下貫穿到底的責任體系,在權力運行機制、權力組織體系上廓清脈絡,讓中央與地方形成更強的反腐聯動關系;通過一級抓一級的壓力傳導機制,推動各級紀委監察部門強化履責自覺性,將反腐板子打下去,真正跟上中央鐵腕治腐的節奏。也唯有地方反腐“硬起來”,才能更好地對接民眾對反腐“零盲區”的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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