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醫鬧入刑,不是解決醫患矛盾的“萬金油”。對于患者家屬來說,如果患者在醫院無故去世,如若沒有得到醫院的合理解釋,他們有多少選擇。
由于患者因病死于醫院,30余名家屬披麻戴孝,將死者尸體移至醫院門診大廳,并在門診大廳內設靈堂、拉條幅、擺花圈、燒冥錢,并用花圈、條幅封堵醫院大門,阻攔其他車輛進入醫院,阻止患者到醫院就診,警方依法對涉嫌在醫院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10名人員予以行政拘留。(11月1日 新華網)
筆者妄測,此時出現此種新聞,似乎就是為了呼應11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這對于廣大醫療工作者來說,確是一顆“定心丸”,也是一道“護身符”。據最高檢公布的相關報告來看:僅2014年,全國檢察機關在“維護醫療秩序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中就嚴懲了職業“醫鬧”347人。因此,無論是從完善我國法律體系,還是維護正常醫療秩序,醫鬧入刑都應是眾望所歸之事。但是,若是如很多網友所期待的那樣,讓這一紙修正案解開醫鬧的“生死結”,恐怕還是太過于樂觀。如果沒有找準問題根源,僅僅依靠將醫鬧入刑,對于緩解當前緊張的醫患關系來說無異于是隔靴搔癢。筆者認為,醫鬧入刑只是一味藥引,引導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共同根治醫患矛盾。
醫鬧入刑,不是解決醫患矛盾的“萬金油”。對于患者家屬來說,如果患者在醫院無故去世,如若沒有得到醫院的合理解釋,他們有多少選擇?請求相關部門的醫療鑒定,走相關司法程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而這必是一個漫長而復雜的一個過程,對于普通家庭來說幾乎難以承受。此時,他們就會選擇最簡單粗暴的方法——醫鬧來維護權益。從這個角度來說,醫鬧確實是有其生存土壤的,根源還是在于醫患關系。但是,此次醫鬧入刑治療的是醫鬧,而我們的最終目的并非治療醫鬧,而是緩解醫患矛盾。藥引不一定能治病,如果僅僅從醫者一方為出發點,僅僅為醫者堵住危險之門,卻不為患者疏通維權之窗,那醫患矛盾之結,恐怕不是由一個“醫鬧入刑”就能解開的,且越結越緊也未可知。
徒法不足以自行,就解決醫患矛盾來說,將醫鬧入刑是遠遠不夠的,還得完善好相關配套措施。一方面,必須明確好醫鬧和患者維護權限的界限,區分什么是醫鬧,什么是患者家屬的過度維權,有效提升醫鬧入刑的可操作性,切實保護醫者的安全。同時,疏通患者家屬的維權渠道,完善醫療糾紛司法救助,讓患者家屬維權有門。希望各個相關部門都能以醫鬧入刑為藥引,圍繞著解決醫患矛盾出臺相關舉措,而不是就停留于此,“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讓醫鬧入刑為緊張的醫患關系買單。(李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