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學腐敗真正的可怕之處就在于,已經與某些地方權力生態的敗壞聯系在一起,甚至難分彼此,令人見怪不怪。
湖南兩名大學生各花費4萬元托人轉學至更好的學校,結果在轉入學校上學后卻因沒有學籍而無法拿到畢業證,如今只得在家賦閑。根據學生和轉學“中間人”提供的線索,記者調查揭開了高校轉學中的一些“黑色流程”:高校干部收受金錢疏通關系,中間人幫學生家長牽線搭橋,轉出學校與轉入學校利益聯結,沒有學籍竟可插班就讀、考試,“插班生”每年繳納學費,學校竟然聲稱毫不知情(10月28日新華網)。
猶記得今年1月,湖南大學被曝一次性接受17名外校研究生轉學入校就讀,引起社會廣泛關注。5月,教育部辦公廳已專門下發文件對高校轉學工作進行規范,明確規定了10種情況不得轉學。但通過媒體記者的調查可以發現,轉學腐敗有著深厚的現實根基,利益鏈條已經成形,要想在短時間內徹底根治有一定難度。
高考是當前考試制度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是維護社會公平的重要制度設計,每年高考前后,作弊問題都會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為此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的規定和舉措,并且修改刑法明確作弊將入刑,以確保高考的公平公正。卻不想有些人另辟蹊徑,從高校轉學入手大做文章,讓高考乃至更高級別的研究生考試斯文掃地。可以毫不夸張地說,轉學腐敗已經觸及社會公平底線,是現有高校管理體制深層次弊端的顯現,如果任由這樣的風氣蔓延,會在廣大家長和學生中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從根本上動搖高校招生的合理性與合法性。
轉學腐敗真正的可怕之處就在于,已經與某些地方權力生態的敗壞聯系在一起,甚至難分彼此,令人見怪不怪。正如中南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李斌指出,由金錢和關系鋪就的轉學捷徑在業內已不是秘密,如此轉學成為破壞教育公平的腐敗溫床,必須遏制。當如此不正常的現象都已經成為公開秘密,甚至出現一年轉入約兩個班這樣匪夷所思的事情,只能令人哀嘆假作真時真亦假。
從根本上來說,轉學腐敗依然是教育發展受權力干擾太多的病癥表現,以教書育人為己任的高校按說應該是一方凈土,為何身陷權力腐敗泥潭難以自拔? 答案其實并不復雜,蓋因高校自身行政化程度太高,與行政權力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系,權力運行中所存在問題很自然便傳導到高校之中,甚至某些時候是一拍即合, 這才使得轉學腐敗愈演愈烈。北大校長林建華今年3月在談及高校行政化傾向時曾說:“正如我們常常犯的一個毛病是,走得太遠,忘記了為什么要出發。”
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呼喚更加公平公正的教育體系。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構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的有效機制,逐步縮小區域、城鄉、校際差距。”為了讓農村學子、寒門學子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利,教育部門采取了多項措施。從轉學腐敗發展的態勢看,推進教育公平任重道遠,教育去行政化亟待進一步提速,必須采取多種手段防止高校與行政權力之間產生不正常聯系。
近年來,經教育部門批準,越來越多的高校公布了大學章程,這不僅是依法治校的堅實保障,也是高校去行政化的必要之舉。隨著大學章程的普及,要真正做到嚴格按照大學章程辦事,徹底摒棄長官意識和官本位思想,不斷弘揚大學精神,讓高校各項工作步入法治軌道、回歸本來面目。(杜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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