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深圳首個70后正局級女干部,深圳市大鵬新區黨工委書記劉燕日前辭職引起廣泛關注。媒體質疑她是因為“裸官”辭職,記者調查發現,雖然劉燕辭職有其個人原因,但多個信源表明,劉燕確屬“裸官”,其丈夫擁有海外戶籍多年。(8月13日《京華時報》)
從報道中可知,今年44歲的劉燕辭職引發關注,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升遷快,創造了多項深圳干部的最年輕紀錄;二是非常突然。劉燕上任大鵬新區黨工委書記,到辭職只有一年零三個月的時間,此前也沒有征兆。與此同時,從報道中可知,對于是否提前知曉劉燕是裸官,以及此前廣東當地對裸官的調整是否包括劉燕,深圳市委組織部均三緘其口。
如此這般,難怪報道中專家表示,雖然目前還不能說劉燕辭職的直接原因是“裸官”,但其“裸官”身份長期不為人知,直到最近辭職才被曝出來,這反映出當前我國治理“裸官”制度還存在漏洞。
自稱“我只是一個普通的女人、妻子和母親”的劉燕,也許真的一直是清清白白為官——當然這需要當地透明公開的調查。但發生在這位70后正局級“火箭”明星女干部身上的事,仍值得深入探究解讀。其一,從劉燕對記者的短信回復中可知,盡管其夫在和她結婚之前就已是外籍身份,但針對其夫上世紀八十年代末便已留學移民的事實,難道當地相關部門一直都一無所知?其二,早在2009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就發布相關規定,禁止裸官任正職;按照今年中組部下發的相關文件,劉燕也在被監督清理之列。但如果劉燕真的不在廣東省6月發布的對866名裸官進行崗位調整處理之列——這其間的“知道”“不知道”,當地相關方面該如何解釋?
當然當地可以辯稱,劉燕只是上一輪當地對“裸官”開展專項治理的“漏網之魚”。即便如此,仍需全面發掘劉燕辭職的樣本價值。因為,不管是海恩法則還是墨菲定律都告訴我們,一個“漏網之魚”案例絕不是純粹的孤例那么簡單。
一方面,從當前的情況看,面對中央巡視組對廣東“裸官”問題突出的“點題”,廣東上一輪已給出雷厲風行清理,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廣東如此,其他地方問題嚴重幾何?清理到何種程度?目前而言不得而知。另一方面,從已有的信息看,廣東上一輪清理裸官,并沒有輔之以透明信息公開——劉燕辭職引發關注,也源于此。面對這種狀況,相關方面又該如何亡羊補牢?
報道中有專家稱,應該用加大抽查核實比例、推進一定范圍內公示,對“裸官”處置建立明確時間表,建立信息庫加強對“裸官”動態監督和管理等方式,彌補治理“裸官”制度的漏洞。如此這般,自然都極有道理。
所以,在當前針對裸官治理大刀闊斧、如火如荼的背景下,相關方面更應該以具體的案例為切入、為啟發,在制度完善層面更多用心用力。原因很簡單,唯有更多發掘像劉燕辭職這樣的案例樣本價值,助推既有的共性認知,盡快落地完善相應制度,公眾期待的官員財產申報、財產公示制度等,也才能盡早照進現實。(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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