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北、江西、重慶等地近日相繼出臺意見,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實施彈性作息制度,依法優化調整作息安排,為職工周五下午與周末結合的“2.5天休假”創造有利條件。
河北、江西、重慶等地近日相繼出臺意見,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實施彈性作息制度,依法優化調整作息安排,為職工周五下午與周末結合的“2.5天休假”創造有利條件。作為落實國家政策的部署,“2.5天休假”正在全國多地陸續啟動,為希望彈性休假、分散休假的勞動者帶來了激動與期盼。
近年來,本該悠閑休假的“黃金周”屢屢變成煩惱無盡的“黃金粥”。被堵在高速公路上打羽毛球、在景區排隊兩小時等待上廁所等現象,折射出旅游需求短期爆炸式釋放帶來的尷尬,極大降低了假期出游的幸福指數,成為旅游業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由雙休日到“2.5天休假”,勞動者多了半天的自由活動時間,可以避開旅游高峰,實現小范圍探親訪友或自駕游,有助于獲取到更優質的旅游服務和體驗,值得在更大范圍內進行推廣。
然而,“2.5天休假”作為一項鼓勵性和倡導性政策,落實的關鍵在各單位自身。記者在基層采訪時,有的事業單位領導反映“上面沒有具體操作細則,是否符合條件爭議太大,不敢貿然施行”;有的企業表示“企業無權自主決定將周五下午的工作時間調到周一至周四,否則可能被員工索要加班費”;有的員工說“我個人力量有限,不僅說服不了領導,還可能給領導留下不想好好工作、只想休假的印象。”破除“不敢做、不愿做、不能做”的障礙,成為推動落實“2.5天休假”政策的當務之急。
應當為激活“2.5天休假”清障,政策落實障礙不除,好政策就難以落地生根,難以成為真正的惠民之舉。盡管國務院今年8月就已經發文鼓勵“2.5天休假”,但真正實施的單位卻未大面積出現,以致不少勞動者吐槽“2.5天休假”是“雞肋式”福利,也不利于借助彈性作息制度的政策“紅利”,激發旅游消費熱情、拉動內需。
有關地方政府不妨在落實鼓勵“2.5天休假”時,結合地方實際情況,出臺相關操作指引,針對不同類型的單位進行分類指導,明確哪些地方、哪些類型的單位屬于“有條件”“可執行”;增強服務企事業單位職工的主動性,引導各單位職工和工會積極參與到向企業爭取“2.5天休假”的協商談判中。加強民主協商,妥善維護好市場各方利益平衡,才能讓勞動者真正享受到“2.5天休假”福利。(歐甸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