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學生負擔,不能總是糾結于作業、課時這類“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權宜之計,而要有宏觀眼光和長效機制。
日前,教育部就小學生減負出臺“十項規定”并公開征求意見,零起點教學、不留書面作業、一至三年級取消考試……一系列規定,引發熱議乃至非議。
照理說,這些規定都是為了孩子好,也體現了教育主管部門解決學生負擔過重的決心,但種種爭議表明,學生負擔過重遠非一紙規定就能解決。
就十項規定的內容來看,大都是原則性的規定,實際操作起來效果如何卻未可知。僅以不留書面作業為例,很多家長就表示擔心:“作業留少點是對的,一點作業都沒有,孩子玩瘋了學不到東西怎么辦?”事實上,不少地方早已出臺類似規定,結果往往事與愿違,課時和作業確實少了,補習班報得卻更多了。減負的結果,往往是“學校減負,社會增負”“教師減負,家長增負”。算下來,孩子往往是一點壓力沒減,不過是在一輪輪折騰后再次回到原點。
這說明,要減輕學生負擔,不在于課時和作業的多寡。核心問題依然是考試評價體系和人才選拔方式,而教育資源配置不均,更是加大了擇校熱和升學壓力。學校和家長并非不心疼孩子,但在當今中國,考個好學校對孩子的成長影響深遠。在中考、高考指揮棒下,“現在不吃苦,將來就吃苦”的緊箍咒一念,自然不敢放任孩子的學習。這種教育理念固然值得商榷,但應當充分理解。
作為教育主管部門,減負最應當尊重教育規律。每個孩子的水平不一樣,學校和老師最清楚該用什么方式來教育孩子。一刀切式的禁止,無異于削足適履,只不過是將負擔主體轉移,并無助于減負。
減輕學生負擔,不能總是糾結于作業、課時這類“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權宜之計,而要有宏觀眼光和長效機制。一方面,要加大教育投入,優化教育資源配置解決優質教育資源稀缺的問題,從而降低因擇校熱產生的課業壓力;另一方面,則要改革教育選拔制度,給予學校更多自主權,用更加多元的標準取代“一考定終身”。做到了這些,學生的負擔自然會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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