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不飽的營養餐”如今已非孤例,自從農村學生營養餐計劃實施以來,各地曝光的營養餐問題,一直接連不斷。在這些新聞中,我們看到,營養餐賣到學生手上的價格,與市場價相比,往往有著很大的價差,學生根本不可能吃飽吃好。
那么,又是誰,從孩子嘴里奪食?從網絡上的民意看,大多數人的矛頭不是指向了送餐的供貨商,而是學校管理者和教育官員。
顯然,這樣的懷疑并非空穴來風,從許多報道可以看到,明明市場上有其他同質價低的食品,卻進不了學校。《新京報》就曾報道,廣西那坡縣有學校給學生買“壯壯水牛奶”,這種奶一盒批發價2元,但到學校采購卻花3元,相關采購人員為何如此閉目塞聽?許多高價營養餐,有時會出現過期食品等食品安全問題,此次支教大學生小梁就報料,供貨商上次拉來七箱過期牛奶,但對于這些無良商人,有關官員為何異常寬容,繼續允許其供貨?
媒體曝光出營養餐問題,一些地方多糾正了事,哪怕對責任官員的行政責任追究,都毫無動作,這樣的現象,無疑很不正常。事實上,每一份“吃不飽的營養餐”,其實都是一份舉報函,紀檢監察部門有必要積極介入,查清真相,看看“營養餐”中究竟有無腐敗。
對于營養餐問題的追責,不僅包括采購腐敗的問題,對于地方官員失職瀆職問題,同樣不可遺漏。例如,營養餐資金不及時到位的問題,對此央視就有過報道,這種現象背后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資金的問題?例如,農村學生營養餐計劃明確要求各地要完成學校食堂的建設,但在許多地方,學校食堂遲遲建不起來,地方官員消極執行國家政策,難道不應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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