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4日,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正式掛牌,我國首個農村土地交易所成立。
進城農民宅基地試點有償轉讓
農村土地制度3項改革試點意見出臺,選若干縣或縣級市試點,2017年底完成
近日《關于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這標志著我國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即將進入到試點階段。
國土資源部負責人介紹,試點將在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和農村改革試驗區中選擇,封閉運行,確保風險可控。試點工作將在2017年底完成。
2014年12月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會議審議了《關于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會議指出,堅持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在試點基礎上有序推進。
據央視
■ 焦點
1
征地要評估社會穩定風險
試點明確4大任務;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
國土資源部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姜大明表示,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針對征地范圍過大、程序不夠規范、被征地農民保障機制不完善等問題,要縮小土地征收范圍,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錄,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圍;規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健全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全面公開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
二是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針對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權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和交易規則亟待健全等問題,要完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產權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范圍和途徑;建立健全市場交易規則和服務監管制度。
三是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針對農戶宅基地取得困難、利用粗放、退出不暢等問題,要完善宅基地權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農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區域戶有所居的多種實現形式;對因歷史原因形成超標準占用宅基地和一戶多宅等情況,探索實行有償使用;探索進城落戶農民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自愿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審批制度,發揮村民自治組織的民主管理作用。
四是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針對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不健全,兼顧國家、集體、個人之間利益不夠等問題,要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在國家與集體之間、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和相關制度安排。
據新華社
2
非試點地區不要擅自行動
試點嚴格限制在經法律授權的縣(市)開展,確保風險可控
姜大明表示,改革試點的要求,一是堅持小范圍試點。統籌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兼顧不同發展階段和模式,主要在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和農村改革試驗區中安排,選擇若干有基礎、有條件的縣或縣級市開展。二是堅持依法改革。試點涉及突破相關法律條款,需要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允許試點地區在試點期間暫停執行相關法律條款。三是堅持封閉運行。試點嚴格限制在經法律授權的縣(市)開展,非試點地區不要盲目攀比,擅自行動,確保試點封閉運行,風險可控。
試點工作在2017年底完成。
據新華社
■ 縱深
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已終止審議
新京報訊 (首席記者關慶豐)原本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2014年立法計劃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最終并未出現在議程中。2012年12月初次審議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在兩年內未再次提請審議,按照立法法規定,該草案終止審議。據專家透露,土地管理法修改將推倒重來,根據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改革任務,重新研究修法的內容和時機。
近兩年出現在立法規劃但未審議
現行土地管理法自1986年6月公布以來,歷經1988年第一次修正、1998年全面修訂和2004年第二次修正。
近年來,由于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和物權法的公布實施,土地改革特別是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受到社會關注。2009年和2010年,修改土地管理法連續兩年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年度立法規劃,但最終都無下文。
2012年,修改土地管理法再次進入立法計劃。當年12月,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初次審議。國務院法制辦主任宋大涵作說明時介紹,征地補償程序不完善、補償標準偏低、一些地方搶占亂占土地等是農村土地領域最突出的問題。
對于草案中的征地范圍界定、無上限補償等問題,學界、實務界多存在爭議。例如,有人擔心,無上限的補償會在城市周圍出現一個因為征地暴富的“暴富圈”,提高土地流轉成本,造成新的不公。
2013年和2014年,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再次出現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中,“根據情況,適時安排審議”。根據2013年和2014年歷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議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未再次提請審議。
現行立法法規定:“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對制定該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問題存在較大意見分歧擱置審議滿兩年的,或者因暫不付表決經過兩年沒有再次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議程審議的,由委員長會議向常務委員會報告,該法律案終止審議。”
根據上述法律,2012年12月初次審議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已經終止審議。
“土地管理法某些方面將推倒重來”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務,要求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
2014年10月,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表示,要配合有關部門加快推動土地管理法修改。
接近土地管理法修改的專家告訴新京報記者,與2012年提交審議的草案相比,正在積極研究的土地管理法在某些方面將推倒重來。這位專家稱,有關方面將根據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對土地征收及農村土地相關制度等提出的改革任務和舉措,研究修法內容、方式、時機等問題。
農村土地制度3項改革試點意見出臺。
根據現行征地補償辦法,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南方都市報》社評稱,要保障被征地農民的財產權不受侵害,不能僅依賴征地補償標準的提高。
非法用地問題,中央三令五申,黨紀國法昭然。然而在一些地方,領導的看法比國法更有權威,官員的行為比規定更加管用。本應作為執法者的政府和官員,通過職權將法令的約束性消解于無形。
24日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規定:“補償資金不落實的,不得批準和實施征地。草案規定,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照合法、公正、公開的原則制定嚴格的程序,給予公平補償。
涉及土地征收的第47條,或成為即將修訂完成的《土地管理法》唯一有重大變動的條文。在今年春節之后,國土資源部就拿出了縮小《土地管理法》修訂范圍的方案,以期優先進行征地制度方面的改革,完成政府承諾。
西方有句諺語,“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但當我們平衡各方利益,為城市發展鋪平道路后,回頭卻發現,城中村改造的后遺癥同樣可怕。如何避免后遺癥出現?河南商報記者對話城市發展專家。
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再次提出土改的方向,是“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此地農村改革的要點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有條件入市,承包地長期化,農村經濟運作資本化、農業現代化,土地收益分配更均衡。
10月30日,商丘市人大副主任張新率督導組到民權檢查《土地管理法》貫徹落實情況。
9月24日,本報A10版以《挖良田賣土方 百余畝耕地被毀》為題,披露了扶溝縣韭園鎮“土販子”為賣土方謀利不惜破壞耕地一事。扶溝縣委、縣政府正組織力量,在全縣范圍內進行拉網式大排查,以杜絕類似土地違法案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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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部也正在和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溝通,明確試點城市。
著名經濟學家茅于軾提出,應正確理解三中全會提出的“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深刻含義,最大程度地利用土地資源,使土地使用真正做到“地盡其用”。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錫鋅教授指出,我國《憲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已對土地產權進行了明確。
當前中國經濟面臨轉型和拐點,有觀點認為,中國經濟可能從此跌入谷底,因為改革開放30多年來的紅利已經釋放殆盡,而相反的觀點則指出,中國完全能走出中等收入國家陷阱,因為在制度改革方面的紅利還有很大的釋放空間,尤其是經濟發展所必須的各類生產要素,如果通過進一步的改革,使其能更自由地流通,必將能使中國經濟持續穩健地增長。而在各類要素中,土地是最基本的。
但當我們平衡各方利益,為城市發展鋪平道路后,回頭卻發現,城中村改造的后遺癥同樣可怕。王建國說,對于區域性改造,考慮到政府財力和多部門之間的協調,統一實施并不現實,可以采用“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的方式。
新鄉王天嶺夫婦靠擺煙攤自費20萬元建了一個天嶺愛心免費停車場,贏得過往司機一致好評。” 而“天嶺愛心停車場”不僅有人日夜巡邏,還有十多條狗和監控鏡頭,全天保護貨車司機們停放的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