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有吸毒、賭博、酗酒等惡習,或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等7種情形,都可被剝奪監護權。昨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聯合下發《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盡管一年內原監護人可申請恢復監護權,但有性侵害、出賣未成年人等行為的,將不得恢復監護權。
亮點
1
民警制止侵害行為 有權帶離未成年人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研究室主任胡云騰在發布會上介紹,按照《意見》,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性侵害、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以及不履行監護職責嚴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行為,都屬于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侵害行為。
《意見》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勸阻、制止或舉報,并對公安、民政、法院、檢察院的工作職責作出規定,明確了公安機關在緊急情況下的帶離制度,民政部門的臨時監護制度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程序和內容,當事人申請恢復監護人資格的程序,以及檢察機關全面監督制度等。
一旦發現或接報監護侵害行為,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出警處置,制止正在發生的侵害行為并迅速進行調查。在緊急情況下,公安機關還可以將未成年人帶離實施侵害行為的監護人。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閆正斌介紹,三種情形可判斷未成年人處于緊急情況。一、未成年人身體受到嚴重傷害的,根據未成年人受傷的情況做出判斷;二、面臨嚴重人身安全威脅的,這個要通過了解實施監護侵害行為的監護人是否經常施暴或者有暴力傾向;三、無人照料的危險狀態,相對來講是比較好判斷的,主要根據未成年人年齡、無人照料的時間、次數等綜合因素來做出判斷。
2
未成年人遭受虐待 檢方直接訴監護人
根據《意見》,監護侵害行為可能構成虐待罪的,公安機關應告知未成年人及其近親屬有權告訴或者代為告訴,并通報所在地同級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及其近親屬沒有告訴的,由人民檢察院起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副廳長史衛忠說,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時規定這一款罪,被害人告訴的才處理,還有一個特殊情況就是,如果虐待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案件,檢察機關可以直接公訴。
“實踐中,未成年人遭受家庭虐待的,實施虐待行為的監護人當然不會起訴自己,其他近親屬出于種種原因,比如難以收集證據,不愿多管別人的家務事,怕惹麻煩等等,也往往無法或者不愿代為告訴。”史衛忠說,因此,檢察院代為告訴就顯得非常重要,這樣可以更好地懲罰犯罪,也可以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權益。
他同時透露,刑法修正案九目前正在社會上征求意見,有可能在明年出臺,“大家可能注意到,刑法修正案九已經對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罪進行了修改,將沒有能力告訴和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情形,作為公訴案件。”
史衛忠說,《意見》中對虐待罪做出起訴規定,既符合現行刑法規定,也與刑法修正案九銜接。
觀點
撤銷監護人資格堅持慎重原則
“《意見》堅持了撤銷監護人資格極為慎重的原則。”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研究室主任胡云騰介紹,考慮到這項規定與傳統觀念有一些不一致的地方,這項制度必須要審慎行使,“確實需要依法剝奪的才依法剝奪,同時對那些進行批評教育、處罰以后能夠改正的,能夠再次履行監護人職責的,在一年內根據他的申請依法可以恢復監護人資格。”
胡云騰說,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盡量減少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數量,盡可能地維護親情,促使未成年人回歸家庭。他表示,規定上述可剝奪監護權的情形時,相關部門也秉承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則,一切要從未成年人的權益考慮,“我們的工作宗旨是:一切為了孩子、為了孩子的一切、為了一切的孩子。”
釋疑
撤銷監護權后是否可以再恢復?
一年內可申請恢復監護權
《意見》明確,父母等監護人被撤銷監護權后,可自監護人資格被撤銷之日起三個月至一年內,書面向人民法院申請恢復監護人資格,并應當提交相關證據。
人民法院應當征求未成年人現任監護人和有表達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意見,并可以委托申請人住所地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或者其他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對申請人監護意愿、悔改表現、監護能力、身心狀況、工作生活情況等進行調查,形成調查評估報告。
申請人確有悔改表現并且適宜擔任監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恢復其監護人資格,原指定監護人的監護人資格終止。
作為申請人,宿遷市洋河新區洋河鎮東關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請求法院撤銷靳樂樂(化名)的父親靳某的監護人資格,將監護權移交給東關社區居委會。
4月8日,瀘州市納溪區法院江寧法庭當庭判決:撤銷被申請人盧某對女兒盧小花的監護人資格,指定瀘州市納溪區民政局擔任盧小花的監護人。
兩歲女童在14樓高的自家陽臺上玩耍時,向樓下拋擲空玻璃瓶,樓下保姆懷中5個多月大的男嬰被擊中頭部,不久死亡。
有性侵害、出賣未成年人等行為的,將不得恢復監護權。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研究室胡云騰今日指出,性侵害、出賣未成年人等七種嚴重情形可以撤銷監護人資格。胡云騰指出,規定這些剝奪監護權秉承了三個原則,一個是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則,一切要從未成年人的權益考慮,工作宗旨是:一切為了孩子、為了孩子的一切、為了一切的孩子。
當日上午,在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理大廳,記者發現新表格中個人信息項變動最大,不少信息被簡化無需再填。在原來《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申請表》中所需填寫的政治面貌選項也不用再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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