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1月4日電(記者岳德亮)為推進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減輕企業和群眾的負擔,浙江省政府日前下發通知,取消或暫停、減免5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少的收入和所需工作經費由各地、各部門自行消化解決。
據介紹,這次調整屬于取消的有25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涉及人防、統計、衛生、食品藥品監管、農業、財政、海洋與漁業、公安、民政、勞動保障和教育等11個部門,包括疾病預防與控制收費、健康證工本費、出口藥品生產條件考核費、新藥質量標準(轉正)審核費、浙江省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權證工本費、戶籍管理收費(包括辦理戶籍證明等的工本費)、門樓牌證(含使用證)和地名標志工本費、醫療證歷本工本費、教師資格認定費、普通高中會考證書及登記費等。
屬于暫停征收的有2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涉及交通、工商、地稅等8個部門,包括廣告經營單位注冊登記費、稅務登記證工本費、農藥登記費、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收費、入境簽證費、藥品生產和經營企業許可證工本費等。
此外,還有9項行政事業性收費被降低標準,涉及交通和質監2個部門,包括養路費(大型物流企業運輸貨車全年按9個月進行包繳),工業產品、食品(含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證質量檢驗檢測費(對企業申請的,收費標準降低20%),特種設備檢驗費(如住宅電梯定期檢驗費在現行基礎上降低30%)等。
為企業和群眾減負,在浙江省上下已經形成共識。記者注意到,此前浙江省財政廳和省物價局聯合發文,決定對從事個體經營人員實行收費優惠政策,以扶持自主創業和自謀職業、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
根據該項優惠政策,凡浙江省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在省內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經濟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費、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稅務登記證工本費、衛生監測收費等2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浙江省一些地方也在紛紛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如杭州市從9月1日起暫停征收15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據測算每年將為企業和城鄉居民減負3.9億元;寧波市則從8月1日起停止征收15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