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后,鄭州市內將取消公共停車場半徑300米范圍內的路內停車位,主干道和交通流量大的次干道內臨時停車也將得到限制。
昨日,市城管局召開新聞通氣會,對停車場建設政策進行了進一步解讀。以后,市內將取消公共停車場半徑300米范圍內的路內停車位,主干道和交通流量大的次干道內臨時停車也將得到限制。
公共停車場
要建在“家門口”方便居民
市政府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快市區公共停車場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中,提到要“還老賬、不欠新賬”。
市城管局副局長司同義解釋說,原來建房時未建停車位或者停車位不足的就是“老賬”,而新建建筑必須達到公共停車設施標準。
根據規定,此次公共停車場建設,街道辦事處是主體。街道辦事處在建設時,要“自我挖潛,自我平衡”,要建在轄區內,盡量方便居民停車。
此外,學校內建設的地下停車場,出入口要和學校大門不在同一條道路上,或者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停車場用地取得方式不同
定價主體也不同
市政府文件顯示,將嚴格限制城市主干道及交通流量大的次干道路內臨時停車,取消市區公共停車場半徑300米范圍內的路內停車泊位,并實施硬隔離措施,推動路內停車向公共停車場有序停放。
停車場收費標準方面,通過招、拍、掛及協議出讓方式取得土地和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的公共停車場的服務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投資者按照依法納稅和合理盈利的原則自主定價;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建設的公共停車場的服務收費標準由市物價部門統一確定。
目前,我市正在匯總停車場地址等材料,預計8月底完成匯總。(記者 王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