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加快戶籍制度改革”的部署,受到社會高度關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這為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明確了路徑和要求。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加快戶籍制度改革”的部署,受到社會高度關注。加快戶籍制度改革的重點和難點在哪里?需要把握哪些原則?有沒有路線圖和時間表?
就這些熱點問題,記者日前專訪了公安部副部長黃明。
■新華評論
“城市夢”的內涵不是鋼筋水泥,不是交通擁擠、空氣污濁,更不是“蟻族”“井底族”,而是過上有尊嚴的美好生活。在追夢的道路上,被稱為“堅冰”的戶籍制度改革固然難,但是再難也應創造有利條件,打通公平有序落戶的政策通道,努力做到人口到哪里,服務和管理就跟進到哪里,為保障公民的自由遷移和全面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重點難點體現在哪些方面?
加快戶籍制度改革,重點是要通過調整完善戶口遷移政策,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主要任務是解決已經轉移到城鎮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問題,穩步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水平,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難點集中體現在三方面:一是戶籍上附著的利益較多,需要逐步剝離。戶籍管理制度本身的改革并不復雜,核心的問題在于許多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政策與戶籍掛鉤。二是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城市之間的差別較大,需要合理引導。三是各類群體的訴求不同,需要統籌兼顧。
需要把握哪些原則?
當前,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必須把握一些重要原則:一要尊重意愿。要堅持以人為本,充分尊重群眾自主定居的意愿,群眾要不要進城、進哪個城、何時進城,都要讓群眾自主選擇,不能把農業轉移人口“拉進城”、“被落戶”。要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切實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權益。二要分類實施。讓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了解不同城市的落戶條件,合理安排自己的未來,給大家穩定的預期和希望。三要有序推進。既要積極,又要穩妥,更要扎實,不刮風、不冒進、不搞運動。
有無路線圖時間表?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這為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明確了路徑和要求。
加快戶籍制度改革的進程,要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與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相一致。具體到戶籍制度本身,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為戶口遷移基本條件、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為基本形式,城鄉統一、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
公安部
如何“創新人口管理”?
當前,我國城鎮化率達到52.6%,這是以常住人口為基數計算的,但按照戶籍人口計算,城鎮化率只有35.3%。這次會議提出“穩步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水平”,其目的就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逐步縮小常住人口、戶籍人口兩個城鎮化率之間的差距,讓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真正實現市民化,融入城市社會,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
目前,需要與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同步,抓緊建立和完善三項制度:一是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城鄉居民的身份差別,為消除城鄉壁壘。二是建立實施居住證制度,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解決好暫不具備落戶條件或者不愿落戶城鎮人口的教育、就業、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保障問題。三是健全實際居住人口登記制度,努力做到人口流動到哪里,服務和管理就跟進到哪里。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