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紀委通報了部分地方和部門查處的7起在全面從嚴治黨中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受到責任追究的典型問題。通報指出,這7起問題,盡管情節不盡相同,但問題產生的根源卻有共性,即本地區本部門黨的領導弱化,黨委(黨組)一把手責任擔當缺失,管黨治黨不力。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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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泰安市泰山區徐家樓街道黨工委書記玄冬梅等人因下轄社區干部大辦婚宴等問題受到責任追究。
2014年5月、12月,泰山區徐家樓街道大白峪社區原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唐繼和先后大操大辦其子婚宴和孫女滿月喜宴,收受管理及服務對象禮金28萬余元。此外,唐繼和還存在默許親屬長期占用社區集體土地并出租謀利等問題。2015年9月,唐繼和被開除黨籍和罷免居委會主任職務;因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泰山區委、區紀委被通報批評,玄冬梅、房寶玉、劉元棟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劉元棟同時被免去街道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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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駐北京監察專員辦事處原黨組書記、監察專員張更華等人因班子成員嚴重違紀問題受到責任追究。
2013年,財政部駐北京監察專員辦事處原黨組成員、專員助理李長林帶隊檢查某上市公司期間,違規要求該公司安排入住五星級酒店,多次接受宴請,并利用職務之便向該公司董事長提出借款1000萬元。借款要求被拒絕后,未經請示向該公司發文作出處罰。此外,李長林還包養情人并生有一子。2015年7月,李長林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因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張更華被免去黨組書記、監察專員職務,黨組成員、副監察專員兼紀檢組組長江樂森被誡勉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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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本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于兆旭等人因下屬單位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受到責任追究。
2008年1月至2014年9月,本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2名工作人員合伙作案112次,涉嫌貪污公款近3000萬元,潛逃國外后被抓獲歸案。2015年1月至6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于兆旭和該局原黨組成員姜志武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李傲松,黨組成員、副局長樊增軍、何黨生,原副局長張躍光分別受到行政記過處分;黨組成員、副局長關健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前后兩任黨總支書記、支隊長房啟源、劉茂生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因玩忽職守罪被司法機關判處刑罰。因落實監督責任不力,原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王殿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被調離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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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臨湘市委原書記黃俊鈞等人因多名市級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問題受到責任追究。
2015年4月以來,臨湘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龔衛國,臨湘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曹青松等人先后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查處。因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臨湘市委、市紀委被責令深刻檢查;黃俊鈞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調離工作崗位;楊林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之前已調離紀檢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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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安康市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陳彪因對下屬人員違紀問題處理不當受到責任追究。
2014年,安康市環保局紀檢組對反映旬陽縣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熊賢猛有關問題的線索進行初核,認為熊賢猛存在違規購置車輛,套取財政資金等問題,提出對其立案調查的意見。2015年4月,陳彪主持召開局黨組會議,決定對熊誡勉談話。安康市紀委、監察局復查后給予熊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2015年11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陳彪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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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稅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許建國等人因對巡視、抽查發現問題整改不力受到責任追究。
湖北省巡視、抽查發現全省地稅系統存在領導班子成員違規修建辦公樓、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等嚴重問題。2015年6月,因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許建國和該局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許國勇分別被免去相關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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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桂平市下灣鎮黨委書記鄧森文等人因鎮、村多名干部違紀違法問題受到責任追究。
桂平市下灣鎮15名鎮、村干部因在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受好處費受到查處。2015年10月,因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鄧森文和原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黃漢錦,原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李漢斌(分管危房改造工作),原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楊活波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黃漢錦被調離工作崗位,李漢斌被免去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