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農民工工資將實行實名制,由銀行按月打到卡上。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推出20條措施,從根源上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
明年年底前,農民工工資全由銀行代發
《意見》提出,要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各類企業要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并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
2017年年底前實現信息化實名制管理。同時,實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2017年年底前實現銀行代發工資全覆蓋。
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分包企業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由施工總承包企業交建設單位審核后,再交其委托的銀行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做到工資支付月結月清。
未完成竣工結算
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完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從2016年6月起,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分解工程價款中的人工費用,在工程項目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項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
《意見》明確,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要按合同約定的計量周期或工程進度結算并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后,對建設單位未完成竣工結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且未明確剩余工程款支付計劃的,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記者 李肖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