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記者從濮陽市環保局獲悉,環境保護部辦公廳于8月9日正式下發《關于解除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和河南省濮陽市新增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限批的通知》。至此,濮陽市和巴彥淖爾市成為環保部限批的六個地市中首批實現解限的城市。
5月14日,由于濮陽市列入2012年國家減排目標責任書中的重點污染減排工程5個污水處理廠項目,有4個未于2012年12月底建成,加上現有個別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低、污水處理費征收政策落實不到位等原因,環保部對該市暫停審批新增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
濮陽市專門成立了市重點減排工程建設整改驗收解限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出臺了《濮陽市重點污染減排工程建設整改驗收解限工作方案》、《濮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開展了環保攻堅年活動,市環委會出臺了關于建立區域限批預警機制的通知,解限工作受到環保部和省政府領導的充分肯定。
據了解,濮陽1—6月份現有污水處理廠綜合運行負荷率為80.7 %,較2012年提高15.2 %;規范整治企業排污口47個,新增納管企業117家,整治違法排污企業10家。列入目標責任書的濮陽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濮王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達到了60%以上,臺前縣污水處理廠已建成投運;市第三污水處理廠已全部建成,待工業園區項目投產后可隨時啟動運行。
7月9日,經過環保部核查組現場核查,認定該市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已按要求進行了整改,運行負荷明顯提高,對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進行了調整,達到了解限要求。
(記者 韓振峰 通訊員 程樹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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