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21日 09:01
來源:東方今報
“我被綁架了,SOS!”1月19日零點21分,新浪微博網友@梁春華Gordon發布的一條微博,引起網友關注……后警方調查時,該網友卻解釋為只是與人有經濟糾紛,“用詞不當請大家見諒”。
自媒體時代,人人都有話語權,人人都是自媒體,但是,當“舊聞當新聞”、“微博自殺疑作秀”等事件層出不窮時,我們該如何反思網絡誠信?如何善待網友的愛心?
□東方今報記者 趙丹
【事件】
“微博求救” 牽動眾人心
“我被綁架了,SOS!”1月19日零點21分,新浪微博網友@梁春華Gordon發布微博。
零點26分,@梁春華Gordon再次發布微博,“SOS”。
綁架、SOS,這樣的字眼,迅速引起網友關注,短時間內,評論和轉發均達幾百條。
網友的第一反應均是“啊,真的假的,安全第一”,寧信其有,包括東方今報記者在內的諸多網友,通過微博和電話反映給鄭州警方。
19日上午10點左右,一直沉寂的網友@梁春華Gordon再次在微博上出現,“還沒死,仍被囚禁”、“我堵車了,我跳車了”,并在微博上發布一張紅色車輛的圖片。
下午4時42分,鄭州市公安局官博@平安鄭州透露:“經與辦案單位聯系了解,網友們關注的梁春華微博求助一事,不屬于綁架案,緣起其與人存在經濟糾紛,目前梁春華還在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p>
【真相】 竟是起簡單的債務糾紛
經了解,網友@梁春華Gordon是名加V用戶,有19萬粉絲,經常參與公益活動。但是,他這一連串的微博,特別是刪除微博的舉動,引起網友的質疑,如:能發微博為何不報警?怎么能憑感覺發微博?他到底是被綁架了還是開玩笑?不要欺騙愛心……
東方今報記者通過微博與其聯系約訪,未得到回應。
19日晚10時12分,網友@梁春華Gordon 以“一個‘老賴’的自白書”為題解釋,他與人有經濟糾紛, 19日晚11點左右,在網吧被債權人帶走?!坝捎诒救朔梢庾R淡薄用詞有誤,用詞不當請大家見諒”。
該網友還透露,他目前有40萬元左右的欠款,今后會努力把債務還清。經民警調解,雙方達成和解。
對此解釋,一些網友表示“沒事就好”。不過,也有網友表示憤怒,微博時代發布信息一定要慎重,莫浪費大家的愛心。
@金牛座女巫說:“清楚了比什么都好,只要人在,一切都會好起來的,但是從你被綁架到上午的微博,再到刪除微博的行為確實會讓人誤會。保重。”
而網友@梁春華Gordon口中的“綁架者”,即科技市場一商戶透露,梁欠款有40萬元左右,打欠條說2011年4月歸還,之后再無影蹤,此次就是希望他能還錢。
【相關1】之前也有“狼來了”
當微博等新媒體工具涌現,人人都是自媒體。然而,當“微博炒作”、“微博自殺疑作秀”等“偽博”事件層出不窮,是否該引起我們的反思呢?
“最后一次化個妝, 美美地走?!?012年6月2日,鄭州一女孩通過新浪微博連續發布多條信息,網友從中看出其有輕生念頭,迅速擴散該條微博。
最終的結果是,女孩主動與110取得聯系,“她通過微博知道很多人在找她,感覺給大家添了一些麻煩。”其情緒較為激烈的微博也已刪除。
據《青島新聞網》,“有人正在網上發信息,直播自殺!”2012年7月2日上午9時,有熱心網友向警方微博反映,一名叫小芳(化名)的女孩個人網頁狀態上寫著:“動脈的血在噴著,我逃避了現實……”伴隨這些文字的是一張割腕的照片,照片上一個女孩的手臂被割了5道口子,每道口子上都有一行血,一把閃閃發光的刀立在胳膊上。后來,小芳向警方解釋,發這條微博僅僅是和男友吵架了,心情不好,想以自殺嚇唬男朋友。“沒想到自己這個玩笑會引起這么多人的關注和費心”。
【相關2】也有舊聞當新聞
2012年8月12日,一條名為《鄭州城管小販“斗法”,樂壞圍觀群眾》的消息在網絡風傳。一時間,鄭州城管又出名了,各種各樣的評論紛至沓來,有人說,這倆人戲演得真好,不當影帝都可惜了。
東方今報記者找到了這條“新聞”的當事人——城管與小販,他們都向東方今報記者證實,這是發生在2011年的事兒,根本不是什么“新聞”。同時,記者還得到了當時在事發現場人員的佐證。
2012年6月6日,一條《河南南陽:7歲幼女遭老師強奸大出血險些喪命》的消息在網上瘋轉。而經東方今報記者向南陽市委宣傳部、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求證得知,此事發生在2009年,罪犯已于2011年被執行死刑。
【觀點】
善待網絡誠信
就是善待自己
昨日,法學碩士趙世峰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對于散布謠言的行為,該行為人依法將被處以行政拘留,且可以并處罰款。
“如果有人在其微博發布消息稱自己被綁架,且引起了警方的關注,在警方已經著手開始實施解救行動時或在實施解救行動后發現該消息是虛假的,那么行為人就已經符合《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散布謠言行為的要件,應當依法對該行為人進行行政處罰”。
新浪微博知名博主@大鵬看天下 認為,許多網友在微博上發布的消息,純粹是為了吸引眼球,未經核實,或者明知道是假消息也發,這樣很不妥,嚴重傷害了微博的可信度和公信力。微博經??梢钥吹竭@樣的例子,有些玩家的目的很“單純”,就是為了吸引關注和轉發。
“微博既然已經成為公認的‘新媒體’,就應該遵守媒體的最基本原則,那就是——用事實說話?!盄大鵬看天下說。
而對于網友來說,當他們發現自己的善意遭到愚弄的時候,勢必會導致其對事件的圍觀。
市民王俊表示,她此前看到網絡出現求救等信息時,會著急得不得了,忙轉發呼吁,但后來類似事件多了,現在看到任何信息的第一反應就是:真的假的?
■ 記者手記
勿讓微博成“偽博”
在現今“自媒體”時代,借助微博等互聯網工具,每一個人都可能成為一個信息發布的主體,面對這樣龐大的信息發布群體,如何保證信息的真實性?
一方面,需要信息發布者的自律;而另一方面,信息發布平臺也負有不可推卸的審核責任,對不實信息應做到及時刪除,及時辟謠,避免不實信息的傳播。另外,對于嚴重影響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不僅要刪除,更要依法對信息發布者進行處罰,以維護正常、和諧的社會秩序。
是的,如今是一個微博時代,我們在享受它帶給我們便利的同時,不要傷害它,不要讓它成為一個“偽博”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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