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未婚生男嬰將其遺棄 一家三口獲刑
19歲的揚州籍女大學生小敏(化名)暑期打工期間,與一名山西籍男子“戀愛”。18日,泰州市高港區法院審理認為,小敏的行為已經構成遺棄罪,其父母構成共同犯罪,小敏及其父親被判有期徒刑1年3個月,緩刑1年6個月,其母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19歲的揚州籍女大學生小敏(化名)暑期打工期間,與一名山西籍男子“戀愛”。開學后,小敏發現自己懷孕了。今年6月1日,小敏在父母的陪同下生下一名男嬰。為甩掉“累贅”,小敏與其父母一同將剛出生才五天的孩子,遺棄在泰州高港一家超市前的一輛電動車上。18日,小敏及其父母三人因遺棄罪一起站在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電動車踏板:驚現一名男嬰
今年6月5日晚9點,泰州市高港區警方接到群眾報警稱,在當地大潤發超市前一輛電動車踏板上發現一名男嬰。民警現場查看發現,男嬰懷里還揣著一張寫有出生日期的紙條、一只奶瓶、一盒拆了封了的奶粉以及一本病歷資料。“孩子肯定被人遺棄了。”民警對泰州高港以及泰興、海陵一些醫院進行了排查,但并沒有發現相關線索。就在案件進入困境時,民警推測可能是相鄰的揚州地區的醫院出生的嬰兒,由此找到了孩子的母親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