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2 06:37:00 來源:大河網-河南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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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鄭州市人社局檢查了16家用人單位,發現這些單位全都沒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
寫字樓白領外出工作,能不能領“津貼”?“高溫”又以誰公布的數據為準?
鄭州市人社局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氣溫超過35℃的日子有17天,也就是說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去年應拿到的高溫津貼為170元。
而在實際執行中,連鄭州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員也認為,關于高溫津貼的規定有些“粗線條兒”。
走訪
多名環衛工
都說沒發過高溫津貼
昨天,鄭州市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由鄭州市安監局、鄭州市衛生局、鄭州市人社局、鄭州市總工會四部門共同簽署,鄭州市常務副市長孫金獻批準。
然而采訪中,鄭州多名環衛工人都表示,從來沒有發過高溫津貼。
按照《關于發布河南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豫勞社勞資[2008]6號),日最高氣溫達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提問
鄭州市目前執行的是《關于發布河南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鄭州市人社局一名工作人員解釋說,該《通知》本身比較“粗線條兒”,很多內容都沒有具體規定,因此執行起來也有一定的難度。
1.寫字樓白領外出工作,發不發高溫津貼?
李先生在紫荊山路上的一家廣告公司工作,他和同事從來都沒發過高溫津貼,老板說,“寫字樓內有空調,不用發放高溫津貼。”
李先生悄悄腹誹,雖然大部分時間的確是在室內工作,但中午回家吃飯,或者去跟客戶簽單,都需要暴露在室外,憑什么就不給發放高溫津貼?
鄭州市人社局工作人員:對于非長期室外工作者,高溫天氣外出工作,也應該發放高溫津貼。有一個比較簡單的方法,那就是超過35℃的高溫天氣外出工作時先備案,月底結賬,統一發放。
2.發放高溫津貼的時候以哪個部門公布的溫度為標準?
鄭州市人社局工作人員還提到,7月30日,氣象臺預報的最高氣溫為36℃,而媒體的報道卻顯示當天最高氣溫為41.9℃。
那么發放高溫津貼的時候到底以哪個部門發布的溫度為準呢?
鄭州市人社局工作人員:目前,發放高溫津貼是以河南省氣象臺發布的實時溫度為標準的。(記者 宋曉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