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7 07:13:00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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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6月7日訊 異地高考,是2013年全國高考的最大亮點。今年作為異地高考“破冰”的首年,將有20多個省份實施異地高考,報名人數為數千人。在900萬人的高考大軍中,這個數字所占比例不高,但卻是中國教育公平的一個重要進步。
符合條件者僅一成報名異地高考
2012年底,浙江省1.1萬名隨遷子女有了在浙江高考的資格。其中只有984名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2013年浙江高考,成為“同省同待遇”的首批受益者。浙江對隨遷子女嚴格執行同等待遇政策,錄取一視同仁。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的數據顯示,2013年湖北省共有43.8萬人報名參加高考,其中219人為外省在鄂就讀考生。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數據顯示,今年在該省參加高考的異地考生僅347人,此前該省曾預估符合條件的考生在5000人左右。
遼寧省最終報名552人,而在該省就讀且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也在5000人左右。河南“零門檻”的異地高考方案公布后,僅49名外省戶籍考生報名。
對此,同樣異地報名人數不多的安徽省有關方面人士分析,安徽務工人員數量流出大于進入,隨遷子女參加高考數量總體不大。261名外省籍考生已經通過報名審核,即將參加今年的首次異地高考。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認為,在湖北報名的異地考生僅219人,是多個因素相互影響導致的:有關異地高考政策出臺時間較晚,不少外地考生已回戶籍所在地報名、甚至就讀。
錄取分數以及招錄政策的不一致,也影響到考生的報名地選擇。大多數考生是從考生較多、高考錄取競爭較激烈的地區,流向考生較少、錄取競爭較低的地區。經過今年的“試水”磨合后,隨著以后報名時間及招錄計劃的調整,異地高考人數將逐年攀升。
30省區市公布異地高考方案
截至目前,除西藏將在表示將在年內出臺方案外,其余參加高考的30省(區、市)均已相繼公布了異地高考方案。
異地高考,涉及資源配置、人口政策、戶籍管理、社會管理、財政體制和教育體制等諸多因素,是個復雜的社會問題。各地由于現實情況不同,各地方案具體限制條件相差比較大。
在30個版本的異地高考方案中,各地一般對考生學籍、在該省區市就讀時間、合法穩定住所,父母合法穩定工作、社保證明等條件有所限制。
例如,河北省規定隨遷子女在父母經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畢業時具有兩年以上連續就學記錄的,同時提供家長《就業失業登記證》、居住證和高中段學籍證明,即可在河北省參加高考;黑龍江的異地考生只需滿足本省學籍、高中連讀3年、有穩定住所3個條件就可報考;而江西只要求異地考生在江西省高中階段具有1年以上學習經歷并取得學籍。
北、上、廣異地高考“門檻”高
北京、上海、廣東作為我國經濟最發達的地區,教育資源相對豐富,屬于人口流入集中的地區,對異地高考的限制較嚴格。
在北京市出臺隨遷子女在京升學考試辦法之前和新辦法公布后三年內,北京市將為學生提供高考文化課在京借考。另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在京參加中職考試錄取、高職考試錄取以及開放大學、網絡高教、成人自考等考試錄取。
上海將異地高考政策與《上海市居住證管理條例》掛鉤,持有上海居住證A證,即人才引進類居住證的來滬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上海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并完成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可在當地報考。
廣東方案主打“積分入戶”。2013年起,通過積分入戶廣東的異地務工人員、高技能人才,其隨遷子女可在廣東報名參加高考。其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從2014年開始可以報考高等職業學院,2016年可以報名參加高考。
各地異地高考政策情況
省區市
方案進度
實施時間
條件
北京
過渡方案
2013年(過渡方案)
符合條件的外地戶籍學生2013年開始可以參加中職考試錄取,2014年開始可以參加高職考試錄取。大學本科部分的錄取則尚未公布放開的時間表。
天津
已公布
2013年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以在津報名參加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春季高考和高職院校自主招生。
河北
已公布
2013年
隨遷子女在父母經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畢業時具有兩年以上連續就學記錄的,同時提供家長《就業失業登記證》、居住證和高中段學籍證明,即可在河北省參加高考。
山西
已公布
2014年
隨遷子女在山西省境內父母經常居住地連續3年接受高中教育并有正式學籍的,在提供家長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高中段學籍證明前提下,即可在山西報名參加高考,并享有與山西省考生相同的招生錄取待遇。
內蒙古
已公布
2014年
本人具有內蒙古高中階段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學籍且連續就讀滿2年;家長在內蒙古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職業且納稅(或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均滿2年。
遼寧
已公布
2013年
在遼寧省高中階段有三年學籍,并有完整學習經歷。父母在遼寧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吉林
已公布
2013年
考生在吉林省普通高中階段有完整學習經歷;其父母在該省有合法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并參加社會保險3年以上。
黑龍江
已公布
2013年
滿足本省學籍、高中連讀三年、有穩定住所三個條件的考生可就近報考。
上海
已公布
2014年
持有上海居住證A證的來滬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上海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并完成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可在當地報考。
江蘇
已公布
2013年
取得普通高中學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學習經歷,其監護人在江蘇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浙江
已公布
2013年
考生取得在該省完整的高中階段連續學習經歷和學籍,符合該省高考報名的其它條件。
安徽
已公布
2013年
唯一要求"高中階段完整學籍"。
福建
已公布
2014年
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的非戶籍考生。
江西
已公布
2014年
在江西高中階段具有一年以上學習經歷并取得學籍,系已知條件門檻最低方案。
山東
已公布
2014年
在山東省高中段有完整學習經歷的非戶籍考生。
河南
已公布
2013年
父母一方有合法職業和穩定住所(含租賃)并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在學籍所在地參加升學考試,并與當地戶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湖北
已公布
2013年
隨遷子女考生具有湖北省高中階段教育的學籍,并在湖北省完成三年的高中階段教育學習;隨遷子女考生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有合法穩定職業、在現居住地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湖南
已公布
2013年
自高中一年級起(含高一的第二學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取得就讀學校學籍,并參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往屆畢業生,可憑學籍證明和其父母居住證報名參加高考。
廣東
已公布
2013年
2013年起,通過積分入戶廣東的異地務工人員、高技能人才,其隨遷子女可在廣東報名參加高考。其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從2014年開始可以報考高等職業學院,2016年可以報名參加高考。而廣東和上海的另一項政策,都是針對積分入戶或者取得工作居住證的外來人員的子女。
廣西
已公布
2013年10月1日
在廣西初中學校就讀三年,取得廣西初中畢業證書,具有廣西高中階段完整的學籍,在廣西高中學校實際就讀,參加廣西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截止年度高考報名前開考的全部科目考試,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廣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3年以上,可不受戶籍限制。
海南
已公布
2014年
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海南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含租賃)并連續居住滿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級在海南省學校有學籍并連續在海南就讀6年,同時在海南普通高中學校畢業,其法定監護人在海南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并按規定參加海南從業人員各項社會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從業人員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兩項社會保險)滿6年,可以在海南報名參加高考,不受報考批次的限制。
重慶
已公布
2013年
具備在重慶高中階段三年連續完整的學籍并就讀;普通高中學生家長(父親或母親)還應在重慶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中職學生家長不作條件限制;符合重慶市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
四川
已公布
2014年
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和居住地就讀滿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階段學籍的學生可在就讀地報名參加中考。凡在四川省就讀的初中、高中畢業學生均可在當地報考在四川省招生的中等職業學校。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階段學籍和3年完整學習經歷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的學生可在就讀地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貴州
已公布
2014年
取得貴州省初中畢業證書,高中階段在貴州省連續就讀三年,有貴州省高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考生高考報名前,其父親(或母親)在貴州省居住,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持有貴州省居住證(或暫住證)和在貴州省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三年以上(含三年)。
云南
已公布
考生本人戶籍轉入云南滿三年,在云南高中連續就學時間滿三年,具有相應學籍,其父(母)親在云南具有三年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社保繳費記錄的情況,就可報考云南省屬院校。
西藏
正在研究制定,2013年內出臺
陜西
已公布
2016年
從2016年起,隨遷子女的父親或母親持陜西省居住證3年以上,按照國家規定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3年以上(含3年),隨遷子女本人高中階段在陜連續學籍滿3年,參加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持有陜西省高中階段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
甘肅
已公布
2013年
2013年,進城務工人員本人及子女均具有三年以上甘肅省戶籍,且子女具有甘肅省連續高中三年學籍的,可在甘肅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青海
已公布
2013年
具有青海省戶籍、在青海省就讀了高中的考生均可在青參加高考,并按照落戶年限參與不同批次院校的錄取。在青海省沒有戶口,但持有青海省"藍印戶口"或"居住證"的省外在青務工人員隨讀子女可以在青海省參加高考,并按照青海省確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參與青海省內高職高專院校、省內外中職學校(中專、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的錄取。
寧夏
已公布
2014年
考生本人須在寧夏初中和高中學校連續就讀滿6年,具有寧夏高中階段學籍和寧夏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考生父或母在寧夏具有連續6年以上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并在寧夏累計繳納3年以上社會保險參保費的隨遷子女可在寧夏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新疆
已公布
2014年
非新疆戶籍來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初中、普通高中階段在疆連續實質性就讀12年并有12年完整學籍,父母在疆有12年及以上合法穩定職業和居住證,有在疆社保繳費記錄或納稅證明,允許其高考報名,可報考區內外本專科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