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不給力4家法院被問責 一執行局長被免職
18日上午10時,中秋小長假節后第一天,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就發出“大招”,召開新聞發布會對解決執行難工作獎懲情況進行通報。4家法院因執行工作不力,3家法院院長做檢查,1家法院院長被“請喝茶”,做出誡勉談話處理。此外,相關責任人也分別被作出警告、記過等處分,其中,洛陽市西工區法院執行局局長被免職,是我省今年公開通報的首個因執行不力而被免職的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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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院長被追責,1名執行局局長被免職
“在全省基層法院排名倒數第二,被省高院通報批評的情況下,該院執行局長依然對上級法院的批評置若罔聞,不服從上級法院決定,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發布會上,省高院執行局局長周明杰公布了這樣一起“典型案例”,洛陽市西工區法院執行局局長史克辰成為我省今年首個因執行不力而被免職的局長。與他一同被處分的,還有其他3個法院十數名相關責任人。
周明杰介紹,執行案款清理工作是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解決執行難的重要工作。活動開展以來,我省絕大多數法院積極開展工作,及時清理執行案款發放給當事人,取得明顯進展。但衛輝市人民法院、商水縣人民法院、西華縣人民法院重視不夠,行動遲緩,因案款清理發放工作嚴重滯后被最高人民法院點名通報,拖了全省法院的后腿。“問題雖然發生在少數基層法院、個別執行干警身上,卻暴露了他們工作紀律觀念淡薄、責任意識不強等問題,反映出了一些基層法院及其主要領導對執行干警監督不力、管理松懈。”
省高院責成新鄉中院、周口中院、洛陽中院對上述4個基層法院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據新華社消息,相關部門在查清上述事實后,依照有關規定程序做出了處理決定,其中,3家法院院長向中院黨組作出檢查,1家法院院長被誡勉談話處理;4家法院主管執行工作的副院長、執行局局長分別被做出誡勉談話、警告、記過等處分。西工區法院執行局長史克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同時免去其西工區法院執行局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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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風暴夜以繼日,仨人被記個人二等功
有問責,也有表彰。新聞發布會上,省高院執行局局長周明杰介紹,今年前八個月,全省法院新收執行案件19.2萬件,已執行11.1萬件(含舊存)。
經研究,成績突出的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溫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襄城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等4個集體被予以表揚;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薛擁復等3名同志被記個人二等功;另有8名同志記個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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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法院處分詳情:
一、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責令衛輝市人民法院院長王建文向中院黨組作出檢查。衛輝市法院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該院主管執行工作副院長段克濤給予誡勉談話處理;對主持該院執行工作的執行局副局長余化保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二、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責令西華縣人民法院院長王贊華向中院黨組作出檢查;對該院執行局長來洪森給予行政記過處分。西華縣法院對該院相關責任人執行一庭副庭長劉海勇給予記過處分。
三、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責令商水縣人民法院院長王紅亞向中院黨組作出檢查;對該院主管執行工作的副院長洪斌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商水縣法院對責任人執行三庭副庭長呂亞飛給予記過處分;執行三庭執行員邵淼給予記過處分。
四、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給予洛陽市西工區人民法院院長趙耀武誡勉談話處理;對該院主管執行工作的副院長劉旗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該院執行局長史克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同時免去其西工區法院執行局局長職務。(記者 段偉朵 通訊員 劉改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