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2 09:16:00 來源:大河網-河南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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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足浴城做收銀員的李霞,發現收銀電腦中有多張貴賓卡號內存有現金,腦瓜“活絡”的她,在客人消費完結賬時,把現金據為己有,后盜刷貴賓卡的金額進行沖抵……3月11日,封丘縣法院一審以職務侵占罪判處李霞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一年。
現年27歲的李霞于2012年10月到封丘縣某足浴城做收銀員。在工作中,李霞發現收銀電腦中有多張貴賓卡卡號內有儲存金額,腦瓜“活絡”的她發現了一條發財的“捷徑”。李霞在客人消費后現金結賬時,就盜刷貴賓卡內的金額進行沖抵,后將客人交納的現金據為己有。從第一次盜刷至2013年4月辭職,李霞先后從19張貴賓卡中盜刷54次,金額11348元。案發后,李霞退還被害人某足浴城老板現金1130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李霞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李霞退還贓款,依法酌情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