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9 09:27:00 來源:教育廳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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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廳
關于評選2011級普通高中省級優秀學生的通知
各省轄市教育局,各省直管試點縣、重點擴權縣(市)教育局,省實驗中學、河大附中、河師大附中: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把學生培養成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現將2011級普通高中省級優秀學生評選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額分配
省級優秀學生以各地應屆畢業生數為基數,按一定的比例下達給各地(見附件)。各地須按分配名額等額上報,不得突破。
二、評選條件
1.具有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正式學籍的應屆畢業生,且學生必須在學籍所在學校就讀。
2.思想品德優秀。在高中學習期間,獲得過省級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稱號。
3.學習成績優異。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政治、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等9科成績均達到A等級。
4.身體健康。根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達到及格以上等級。
三、評選程序
1.指標分配。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重點擴權縣(市)教育局根據當地普通高中教育的情況,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省級優秀學生指標分配辦法,并予以公布。具有推薦省級優秀學生的學校應該是:辦學思想端正、管理規范、德育工作成效顯著、教學成績突出、辦學有特色的普通高中學校。
2.民主評選。推薦人選的確定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條件公開、程序公開、民主推薦、師生評選、當場公布。學校根據分配名額按不少于1:3的比例確定候選人。召開學校中層以上負責同志、各年級主任(組長)和高三年級全體任課教師以及學生代表參加的大會,班主任介紹本班候選人的有關情況及先進事跡,然后由與會全體人員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推選(得票出現并列時可進行第二輪投票),并將結果向全體師生公布。評選過程要記錄在案,上報省教育廳備查。
學校向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和重點擴權縣教育局按分配名額正式推薦上報名單,并附下列材料:(1)《普通高中省級優秀學生候選人登記審查表》(登陸河南省普通高中信息管理系統,在省級優秀學生管理模塊中據實填報候選人信息,經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和重點擴權縣教育局審核確認后,打印《普通高中省級優秀學生候選人登記審查表》,加蓋公章);(2)投票參加人員和投票結果;(3)校長簽字的校務會議或黨政聯席會議有關記錄復印件。
3.審核上報。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和重點擴權縣(市)教育局要對學校上報的省級優秀學生推薦人選進行認真審核。在審核的基礎上,由局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決定推薦上報人選。由教育局學籍管理人員登陸河南省普通高中信息管理系統,在省級優秀學生管理模塊中確認推薦信息,并導出打印省級優秀學生推薦名單,加蓋公章上報省教育廳。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和重點擴權縣教育局要按分配指標在規定的時間內以正式文件等額上報省教育廳。如果按規定條件沒有合格人選,不得降格以求,指標由省教育廳收回。
4.核查確認。省教育廳對各地上報的人選進行核查,對不按程序推薦、不符合評選條件的,指標取消,不再遞補。審核結果通過媒體向全省公示。
四、評選工作要求
1.省級優秀學生評選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重點擴權縣教育局和有關高中學校一定要切實加強領導,秉公辦事,防止各種不正之風的干擾,并自覺接受監督。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和重點擴權縣(市)教育局長是這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此項工作的副局長是具體責任人。高中校長是本校評選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重點擴權縣(市)教育局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參與監督評選工作的各個環節。學校召開投票評選省級優秀學生會議時,省轄市教育局負責德育和紀檢監察工作的同志要到會現場監督。
2.評選工作要堅持按標準、按規定的程序評選,防止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凡有子女、親屬被推薦為候選人的,其相關人員必須回避當年的評選工作。
3.對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者,省教育廳將頒發證書,享受國家有關政策給予的相關待遇。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撤銷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并在全省通報批評。
4.各地請于2013年11月25日前將河南省普通高中省級優秀學生推薦名單、《普通高中省級優秀學生候選人登記審查表》及評選過程(含每位候選人所得票數)正式行文報我廳基礎教育二處。逾期按棄權處理。
聯系人:劉志勇
聯系電話:0371—69691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