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股推出時機成熟 分流再融資資本市場壓力
導讀:目前我國《公司法》只對普通股制定了相關規定,并沒有涉及優先股。如果要推行優先股,首先就要修改《公司法》。不過,《公司法》第135條規定“國務院可以對公司發行本法規定的股票以外的其他種類的股份,另行作出規定”,這事實上為創設優先股提供了制度接口。
招行350億元配股融資方案再次擾動市場信心。未來大型企業尤其是大型銀行的再融資仍是市場揮之不去的魔咒。如何平衡高速發展企業的融資需求與資金供給的矛盾,觀察人士認為,當前推出優先股時機已經成熟,可以考慮通過創設優先股的方式來分流再融資對資本市場的壓力。優先股的設立將有助于優化公司治理結構,拓寬融資渠道,穩定市場預期。
相對于普通股而言,優先股主要在剩余財產分配方面享有優先權,可獲得固定股息,期限永續,可以對轉股、贖回或紅利是否累積等方面進行特別設計。目前在我國證券市場上,股份公司只能發行普通股,優先股仍然是個盲點。杭州天目藥業曾于1993年6月增擴1890萬股法人股,這部分法人股均為優先股。公司此后通過決議,將1890萬優先股轉換為普通股。
目前我國《公司法》只對普通股制定了相關規定,并沒有涉及優先股。如果要推行優先股,首先就要修改《公司法》。不過,《公司法》第135條規定“國務院可以對公司發行本法規定的股票以外的其他種類的股份,另行作出規定”,這事實上為創設優先股提供了制度接口。
觀察人士建議,在優先股的制度設計上可以遵循“先增量后存量”的原則。首先,對于新設立公司和外國投資者可以直接發行優先股。一方面,優先股作為與普通股并存的新股種,可以豐富公司的股種種類和投資形式,拓寬新公司的融資渠道,減少融資難度。另一方面,優先股作為一種沒有表決權、不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特殊股份,大膽設立外資優先股,既為外資進入中國市場敞開大門,又可防止國內企業被外商控制。
其次,優先股制度還包括上市公司的非公開發行,即定向增發之類的再融資。
一旦再融資也變成優先股,那么,無業績支撐,無高成長性、無豐厚回報的公司就不可能融到資。而能以優先股進行再融資的,一定是好股票,市場的大機構就會追捧。例如:巴菲特專門投資低成本的再融資優先股。這就既優化了市場的資源配置,又化解了市場對再融資的厭惡情緒。
而存量的優先股改革,應該遵循自愿原則,將部分普通股向優先股轉化。未來可以允許一部分股份公司試行優先股,豐富優先股品種,增大股票投資的靈活性和彈性。當然,在具體實行過程中,還應考慮到優先股數量限制的問題。因為優先股涉及到公司表決權的問題,并直接影響著普通股股東的利益。
就試點行業而言,應該選擇籌資需求量較大,同時盈利能力較高的公司,這類公司非常適合用這種融資工具。以銀行再融資為例,商業銀行因資本充足率要求,需要不斷擴充資本金,而其投資回報率較高,現金流也沒有問題,這種情況下,通過發行優先股籌資將優于債券和普通股。作為投資工具來講,追求穩定現金回報的投資者也是認可優先股的。在目前銀行再融資壓力不斷加大的情況下,為避免對二級市場的干擾,選擇發行優先股來籌資,對于大型商業銀行來說將是一個合理的選擇。
另外,地方融資平臺適合發行優先股。比如美國政府所收購的金融巨頭的股權都是優先股。它不僅避免了市場對美國政府國有化銀行的擔憂,避免了政府干涉到公司經營,而且為美國政府帶來了豐厚的股息收益。除了美國政府,巴菲特管理的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在2008年以50億美元購買的高盛集團股權同樣是優先股。
(張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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