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18日,《關于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發布,對今年國有企業改革進行了總體部署,明確提出要出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指導意見,以及中央企業重組、國有資本運營、發展混合所有制、強化企業內部管理等若干配套方案,市場將其解讀為“1+N”政策體系。
5月18日,《關于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發布,對今年國有企業改革進行了總體部署,明確提出要出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指導意見,以及中央企業重組、國有資本運營、發展混合所有制、強化企業內部管理等若干配套方案,市場將其解讀為“1+N”政策體系。本文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意見》精神和國有企業面臨的經濟形勢,對國企改革大致方向進行分析,并結合能源行業特點和企業情況進行改革前瞻。
5月18日,《關于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發布,對今年國有企業改革進行了總體部署,明確提出要出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指導意見,以及中央企業重組、國有資本運營、發展混合所有制、強化企業內部管理等若干配套方案,市場將其解讀為“1+N”政策體系。本文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意見》精神和國有企業面臨的經濟形勢,對國企改革大致方向進行分析,并結合能源行業特點和企業情況進行改革前瞻。
一、改革圍繞“五力一率”從三個維度展開
《意見》將國企改革目標定位為“五力一率”,即提高國有企業核心競爭力和國有資本效率,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相比十八屆三中全會,突出強調了國有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和資本效率,增加抗風險能力。顯然,這是針對近幾年國際國內經濟產業形勢變化、國際競爭加劇、部分國企效益下滑嚴重的大背景提出的。為實現上述目標,預計這輪改革將從提升國有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國內經濟的控制能力、強化國有企業的宏觀微觀管理能力等三個維度展開。
一是增強國際競爭能力是提升國有經濟抗風險能力的根本。風險主要是指世界經濟和產業周期波動導致的企業經營困難,抗風險歸根到底要靠企業科技創新增強競爭能力,但這是一個長期過程。從企業組織層面看,增強抗風險能力主要靠縱向延長產業鏈和橫向擴大企業規模,平滑不同環節盈利和增強市場影響能力。上一輪國企改革的核心是政企分離、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帶來十多年的改革紅利。金融危機后,國有企業缺乏關鍵技術、品牌產品、市場網絡、商業模式等,開拓國際市場阻礙重重。再加上以原油為代表的大宗商品和傳統行業持續下行,過去粗放型央企發展模式面臨市場風險加大,困難企業不斷增多,2011年后央企利潤增速不斷下滑,今年一季度下降9.9%。為集中優勢資源,提高科技攻堅能力,避免過度競爭內耗,增強國際市場競爭力,需要央企強強聯合,打造行業“航母”,提高行業集中度,抗擊市場風險。為此,《意見》提出制定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方案,加快推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和投資公司試點,形成國有資本流動重組、布局調整的有效平臺。
二是有進有退、公平競爭是提升國有經濟控制力和影響力的核心。國有經濟控制力和影響力,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區別于其他市場經濟的顯著標志之一,即國有經濟控制國民經濟命脈,確保安全穩健運行,增強國有經濟活力和增值能力,同時影響非國有經濟,朝著公平和效率兼顧的方向前進。改革的辦法主要是發展混合所有制,同時發揮國企和非國企的優勢,加強國有資本運營管理。因此,《意見》提出,制定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方案,制定鼓勵和規范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引入非國有資本的指導意見,推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和投資公司試點的方案。預計未來將制定針對非國有企業的“負面清單”,國有企業仍絕對或相對控制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關鍵領域,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和投資公司將成為國有資本管理和保值增值的重要抓手。“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則有望進一步開放競爭和發展混合所有制,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將增加,并與民營企業展開公平競爭。
三是加強管理為提升國有經濟活力實現國資保值增值的關鍵。國有企業增強活力和保值增值,既需要科技創新和公平競爭,更離不開國有資產的宏觀管理和國有企業的微觀管理。國有企業往往具有產權主體虛置、預算軟約束、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等特點,存在內部監督不完善、經營業績考核難、管理人員評價難、投資責任追究難等問題。為最大限度解決上述問題,需要盡可能清晰界定所有者和管理者的權責利,用強有力的制度規范國有企業宏觀微觀管理。從宏觀看,《意見》提出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意見,完善中央企業分類考核實施細則,加強和改進企業國有資產監督防范國有資產流失的意見,國有企業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指導意見,修改國有產權交易流轉監管辦法和實施細則,從管理體制、業績考核、監督管理、責任追究等方面構建國有資產外部管理制度。從微觀看,《意見》提出出臺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方案,完善中央企業董事會董事評價辦法,建立健全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審計監督體系和制度,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外派監事會工作的意見,從企業治理結構、董事監事、內部審計等方面構建國有企業內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