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行業:創新在醫保改革中如期體現
事件描述
發改委聯合衛生部、財政部、社保部、民政部和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確定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城鎮居民及新農合醫保的模式,指導各地政府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為城鎮居民醫保及新農合參保人提供大病保險。
事件評論
提高保障水平,商保結合是最優選擇。報銷率高保障力強,是良好的社會醫療健康保險體系的標準。而我國當前醫保保險率偏低,因此借商業保險提供大額保險是提升保障率的必然選擇。同時,從保險、醫藥改革以及醫保改革頂層制度安排方面,商保結合也是最優選擇。
政策自下而上,從試點到全國推廣,政策框架逐漸明晰。模式創新源于廣州及部分地區試點,其中“湛江模式”和“番禺模式”都是成功的典范,并且當前模式創新依然在持續;隨著模式在全國范圍推廣,政策框架明晰,未來商業保險多層次、更加深入參與社會保障是大方向。
公司盈利尚存考驗。《指導意見》對公司的準入要求并不嚴苛,但對于政策積極推動并未評估公司風險及盈利情況,同時商保結合面臨較高的風險以及成本壓力,利潤空間受到監督,從試點模式以及當前政策來看,并沒有明晰的盈利模式。
政策影響短期偏謹慎,長期看好。短期來看,保險公司的盈利模式不明晰,盈利空間偏弱,對于公司的業績貢獻有限;長期來看,大病保險政策開啟我國健康險發展新機遇,隨著市場推進,未來政策以及公司盈利框架搭建將利好行業發展和公司估值。從空間來看,提取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個人賬戶15%將為健康險帶來63 億元的新增保費空間。(長江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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