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商品交易所:四方面著手提升服務水平
日前,鄭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鄭商所”)發布了2012年的“自律管理工作年度報告”。根據這份報告,2012年,鄭商所以服務實體經濟為工作中心,堅持“三公”原則,在加強制度創新和自律管理、安全組織交易,防范市場風險,發揮期貨市場功能等方面積極探索,并取得了新建樹。
報告顯示,在加強制度創新方面,去年鄭商所完成了棉花合約修改工作,發布實施了新修訂的《違規處理辦法》、《交割細則》等7項期貨業務實施細則,并積極推進了期貨期權規則研究。同時鄭商所還修訂完善了市場監管指引有關認定標準及處理程序,在適度放寬期貨公司的監管責任、豁免合理交易行為、統一統計口徑、完善處置措施和流程等方面進行了修訂完善。此外,鄭商所去年還發布了PTA套保申請與審批業務新規定和特殊單位客戶開戶管理辦法兩項新規。
在自律監管方面,去年鄭商所全年處理異常交易82起,處罰違規交易5起,處理休眠賬戶117.7萬個,全年共組織集中檢查1次,重點抽查37次,日常巡查137次。2012年鄭商所各品種注冊倉單量、交割量均達歷史峰值,交割商品數量足額、質量達標。
在加強市場風險防控方面,2012年,鄭商所針對市場風險情況和交易特點,適時調整了部分品種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加強實時監控。在日常監管中,及時發現、及時化解,守住了市場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此外,去年鄭商所將“創新監管方式,寓監管于服務”當作一項重點工作,進一步促進市場功能發揮。(記者 黃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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