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招標成腐敗溫床 多家央企被要求自查
鐵路招標“私相授受”,多年來已成痼疾。雖有劉志軍案的“前車之鑒”,但僅靠央企系統自查,真能遏制招標腐敗?
《第一財經()日報》從多個方面證實,近期,曾參與高鐵招投標及項目建設的多家央企,正在國資委相關部門的要求下開展集中教育整治工作。工作的重點包括自查自報“支付或變相支付好處費、違規轉分包工程、違規轉讓出借資質證書”等問題。
這幾家央企包括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下稱“中鐵建”)、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交建”)、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電建”)、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能建”)等。
上述央企的多家官方網站上,都能找到其下屬單位組織開展招投標問題教育整治活動和專項清理的工作通報。
中能建的官方網站消息稱,8月3日,其下屬北京設備廠組織全體領導干部和風險崗位人員學習《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劉志軍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查處情況的通報》(中辦發電[2012]9號)等文件和法規。
根據財新網的報道,就在8月3日當天,鐵路系統內部通報了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涉嫌違紀的六大問題。通報中最嚴厲的一項稱劉志軍為山西女商人丁書苗謀取中標30億元的項目,對中間人在工程投標活動中收取咨詢費知情。
京滬高鐵審計 多家央企出問題
招標過程中的“好處費”,是最顯眼的腐敗行為。除此之外,招標中的其他違規行為,與高鐵建設相伴始終,也被審計部門屢屢查出。
據審計署2009~2011年連續3年對京滬高鐵建設項目的跟蹤審計結果,京滬高鐵的招投標,出現了形形色色的違規、不規范行為,可謂應有盡有:
一是招標不規范甚至規避招標。
在京滬高鐵正線、上海虹橋站、南京南站和大勝關長江大橋等工程的招投標過程中,京滬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京滬公司”)、上海鐵路局等建設單位存在標書審核不嚴、未按規定招標等問題。
京滬公司自2009年10月起,未經招標采購滑動層材料71.80萬平方米,涉及金額2833.73萬元,并在2010年3月公開招標后,繼續以應急采購的方式從未中標企業采購130.35萬平方米,涉及金額4952.51萬元,且有86.2萬平方米的供應單價高于中標企業的單價,合計高出391.80萬元。京滬公司2009年8月在橋面防水材料招標中,未按招標文件要求評價企業最大履約能力,將12個物資包件授予了10家供貨商,合同金額6.98億元,不符合招標文件有關按照最經濟原則確定中標人的要求。
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中電建下屬)投標書中的118名專業技術人員,有54人的專業技術職稱和職業資格與實際不符。
上海鐵路局在上海虹橋站建設中,將應招標的工程咨詢和樁基第三方檢測項目化整為零,規避招投標。
二是“內定”招標和排斥潛在投標人。
南京大勝關長江大橋工程土建及監理1標、京滬高鐵咨詢業務、南京南站應急工程土建及監理1標的招標時間分別為2006年7月、2007年12月、2008年12月,但中鐵大橋局、中鐵十三局、鐵科院(北京)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等中標單位在此前的2006年3月、2006年2月、2008年3月就已分別進場開始工作,涉及合同金額44.46億元。
2009年6月,鐵道部工程設計鑒定中心發布準入鐵路客站裝修裝飾和幕墻工程施工企業名錄后,京滬公司在曲阜東、常州北等站房工程招標中與名錄內中鐵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中鐵下屬)、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鐵建下屬)2家企業簽訂站房裝修裝飾工程合同6份,排斥了潛在投標人,涉及金額4.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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