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統計數據造假:統計局制定數據交企業填報
與深圳市敢于公布“負增長”迥異,多地仍在執拗地維持著數據的飄紅。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數據造假不但不見式微,反有躥及多地之勢。
多地普遍采取的方法與山西河津數據造假方式大同小異,其造假的核心是,由當地統計局或經信局提前制定數據,然后交由企業填報。“企業一套表”制度并未能在源頭上扼制住數據造假的猖獗狀況。
3月29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的郵箱里,收到了一份題為“3月產量和用電量”的郵件,發件人是某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正是這份郵件,曝光了某地統計數據造假的細節。
一份舉報郵件
上述郵件,標注了當地企業的當月詳細產值、銷售產值和用電量,其中,產值和銷售產值中,細分為同期累計和本期累計的具體數。
郵件中要求,產量及用電量根據單位情況填報,每月財務狀況表于次月3日后在一套表上填報,要求營業收入與銷售產值一致;產量與產值表于每月27日到郵箱查看返回數據,并在網上直報。
據當地一些企業統計人員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印證,每月27日,他們都將收到當地經信部門發來的數據,然后按此在數日后進行聯網填報。
為了印證這一說法,記者與當地一家運輸企業取得聯系。該公司統計員向記者轉發了當地經信部門制定的數據,情況與記者收到郵件的內容類似。
該統計員說,當地經信部門和統計部門聯手,對企業的產值進行干涉,每次給出的指定數據,都與自己企業的實際產值相差懸殊。
比如按照今年3月的實際情況,公司只有50多萬元的產值,但是統計部門給出的上報數據為150多萬元,多出了100多萬元。
她稱,去年公司實際產值與上報數據差得更多,實際只有500多萬元,當地統計部門最終上報的產值數額超過2000萬元。
3月30日,兩家公司的統計員正為被改動的數據發愁。
“他們給你數了嗎?”
“給了,但給我的數對不上。”
“給我的也是,同期累計2月比3月大。”
記者聯系上其中一位統計員,她說數據都由統計局制定,給的數據與企業產值并不一致,這些數據的共同特點是:數額較之前的都大。
半月前,國家統計局曝光了山西河津統計造假的案例,經查,河津市統計局個別工作人員通過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向某些企業發送數據資料,要求企業按此數據上網報送。
國家統計局認為,上述做法干預了企業獨立真實上報統計數據,違背企業一套表聯網直報制度規定,違反統計法律法規。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多地統計局工作人員時了解到,由統計局指定數據的造假方式非常普遍,“我們都是這樣操作的。”一名地方統計局人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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